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石阡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度县直机关面向全县公开考调(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成立石阡县2024年度县直机关面向全县公开考调(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石阡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考调工作办公室”)。 考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平等、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考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本次考调行政(参公)岗位人员4名,选聘事业岗位人员35名,考调职位详见《石阡县2024年度县直机关面向全县考调(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简称《职位表》)。涉及财务招考职位,合并进行统一组织招考后,按总成绩排名先后进行选岗。 石阡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在本人自愿并作出书面承诺的情况下,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可报考事业编制职位。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报考行政岗位的须在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且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并在编在岗的人员,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报考事业岗位的须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干部须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 4.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如有放宽年龄条件的以岗位设置条件为准;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招录(聘用)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含通过降低门槛、定向招录、专项招录以及特殊招录等照顾政策录聘用的人员未满服务最低年限的); 6.副科级及以上人员(含公务员四级主任科员<四级主办>、管理八级、改非干部); 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考调(选聘)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1月26日。 2024年11月25日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考调(选聘)公告。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此次考调工作不收取报考者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8日,共2天。 (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835室,联系电话:0856-7628017。 1.考生须认真对照方案规定的考调对象、考调条件以及考调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在《石阡县2024年度县直机关面向全县考调(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党(工)委、党组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给组织、人社部门签字盖章。 (1)报名时提供附有电子照片的《石阡县2024年度县直机关面向全县考调(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6)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 (8)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证书(证明)。 以上材料请考生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所有复印件需填写“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资格审核结束后,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考调(选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考调(选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考调(选聘)计划予以减少或者取消,减少、取消的职位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职位考调(选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者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考调(选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县考调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的,由考生提供自愿放弃承诺书,作为自愿放弃报考处理。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 4.资格审查贯穿考调(选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考调(选聘)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终止其考调(选聘)程序,不再作为考调(选聘)人选。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者未主动说明本人重要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考调(选聘)资格。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由“县考调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党纪法规、政治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统筹协调能力等。笔试时间2024年12月7日上午9:00—11:00,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值为100分。笔试准考证于2024年12月6日下午15:00—17:30在县行政中心835室领取,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阅卷。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报考者可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考调(选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3.面试公告将通过“石阡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 2.总成绩及排名情况将适时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各考调(选聘)机关(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实行差额考察,按照“考调(选聘)计划数+1”的数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四舍五入前总成绩相同的,则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则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公告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考察工作由县考调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调(选聘)机关(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考察组由2名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由考察对象所报考的考调(选聘)机关(单位)选派。 考察组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考调(选聘)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县直机关(单位)。考察组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结束后,职位计划出现空缺的,从该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考调(选聘)机关(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公告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体检由县考调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一)公示。经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考调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经考察、体检合格的,将在考调机关事业单位、拟试用人员所在机关事业单位和“石阡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调动。拟考调人员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调动问题的,经县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等手续。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次考调(选聘)工作由“县考调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计划征集和职位条件设置,县委编办负责对考调(选聘)机关事业单位的年度空编数进行核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务保障与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协作保障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考调(选聘)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相关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考调(选聘)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考调(选聘)相关政策,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报考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相关单位配合做好考察、试用、办理调动手续等工作。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考调(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坚决杜绝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发生,特别是不得借机突击调整职位或者突击晋升职级。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在考调(选聘)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石阡县2024年度县直机关面向全县公开考调(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来源:http://www.shiqian.gov.cn/ywjj/tzgg/202411/t20241125_8613170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