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卫城分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栽江村村医(村卫生室负责人)1名,具体简章如下: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一)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招聘岗位及职数(见附件1)。 (二)遵纪守法,政治素质过硬,爱岗敬业、热爱医疗卫生工作,有责任心,工作认真踏实,主动热情。 (三)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2月0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02日及以后出生)。 1.发布公告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01日。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12月0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6:30)。 4.报名地点:清镇市卫城镇中心卫生院院办公室(地点:清镇市卫城镇和平中路37号) 5.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件、工作经历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证件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1份。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聘用等环节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1.测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综合成绩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 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本次招聘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根据试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不高于3:1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综合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4.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考试。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五)政审: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审核。如出现政审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六)聘前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清镇市卫城镇中心卫生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拟录用的人员须在医院发布录用文件后七日之内到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医院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延。 联系电话:0851-82572096(清镇市卫城镇中心卫生院院办公室)(信息来源:https://www.qzs1y.com/newsinfo/77844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