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北京检察的流金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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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5 08:01
北京
北京检察博物馆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39号院,原为清朝礼部衙署,也是北京市检察院1978年恢复重建后的第一个办公场所。北京市检察院在东交民巷39号院筹建的北京检察博物馆,见证了北京检察事业的光辉发展历程。近日,《方圆》记者来到这座还处在试运行阶段的北京检察博物馆,探寻北京检察的光辉历史。北京是中国近代检察制度的重要诞生地和试验田。1906年,清政府颁行《大理院审判编制法》,标志着中国近代检察制度的诞生。展馆第一专题展厅展示着新中国成立初期检察制度的建立过程。“北京作为清朝帝都,当时不少创新举措对全国检察制度的推行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北京检察博物馆筹建专班负责人孙春雨告诉《方圆》记者。从馆藏的一张1914年北京地图上,可以清晰地看到如今北京检察博物馆所在的东交民巷39号院就是当年的法国医院。提及法国医院,多数人都会联想起曾任法国医院院长的法国医生贝熙业。2014年,中法建交5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访问法国。其间,他两次提到了这位法国医生的名字,提到了他冒着生命危险开辟一条自行车“驼峰航线”的感人事迹。根据1931年7月颁布的《鄂豫皖苏维埃临时组织大纲》,在革命法庭中设置国家公诉员、国家公诉处;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设立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人民检察事业自此启航。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相继设立最高人民检察署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署。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决定“改署为院”。“虽然仅仅一字之差,意义却十分重大。”孙春雨说。1956年,北京市检察院分院成立,办理了新中国故宫盗宝第一案等一系列案件,从一页页泛黄的文献资料,可以清晰地看出当时分院成立后,机构不断健全。《新编六法参照法令判解全书》等多种珍贵文献书籍被北京检察博物馆馆藏。根据中央部署,北京市检察院1978年恢复重建、重塑职能。之后,该院平反了许多冤假错案,也办理了首都多起大案、要案,为社会治安的明显好转作出了重要贡献。1988年1月,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中最早设立了群众检举控告电话。除此之外,展厅内还原了早期检察人员的木质办公桌和台灯、闹钟等办公用品,陈列着检察法医的工具箱,生动展示了20世纪七八十年代老检察人孜孜不倦的工作场景。在展馆内的一处小房间内,博物馆专门设置还原了20世纪七八十年代检察人员办公室场景。建馆之初,在收集展品时也曾遭遇困难。“之前办院史馆已经过几轮征集,博物馆筹建专班接手时仅有80多件检察文物,但根据北京市文物局相关要求,博物馆藏品不应少于300件(套)。”孙春雨坦言,当时的情况让他有些发愁。于是,孙春雨决定主动出击,带领几名专班同志,从博物馆到档案馆,再到基层检察院,在没有完整检索目录的情况下进行挖掘,最终,仅用11个月便从海量的资料中收集到1000多件藏品,将北京百年来的检察岁月完整地呈现出来。1955年北京市的行政区划与现在有很大的差异,前门区、东单区、京西矿区等均成立了各区的人民检察院。其中还带着红色印泥的“北京市人民检察署印”,它历经多年风霜保存到了现在,如今成为北京检察博物馆的“镇馆之宝”。与此同时,从档案室中找到的13枚来自当时北京各区检察院的印章也见证着北京市城市规划和名称的变迁。“北京市人民检察署印”是北京检察博物馆的镇馆之宝。进入新时代,北京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持续深化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的检察实践创新,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诉讼制度改革等,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开创新局面、实现新发展,并为做好新征程的北京检察工作提供明确指引。孙春雨说:“北京作为首都,检察工作制度机制‘首创’和办理案件‘首例’很多,需要有一个展示和宣传的载体。建馆后,北京检察博物馆与周边的中国法院博物馆、中国警察博物馆、北京警察博物馆等形成集群效应,打造法治宣传的重要窗口与对外交往的检察名片。”(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11月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