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熊某(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单车闯红灯造成事故,全责!

政务   2024-12-24 02:01   江西  



学生的交通安全

让家长和交警“操碎了心”

很多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但对于还未满16周岁的学生来说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事故案例

12月18日下午17时15分,在余江区马鞍岭大道与三山西路交叉口,危某驾驶黑色小轿车行驶至该路口时,与骑乘电动自行车的熊某(未满16周岁)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熊某受伤。本事故中,由于熊某闯红灯通行,危某在绿灯闪烁时加速通行,熊某负本事故的主要责任,危某负次要责任。

在此次事故中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不仅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
而且闯红灯通行
为什么以上两种行为会造成交通安全风险呢?

01
闯红灯的危害
破坏通行规则: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
发生交通事故几率高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
导致交通无序:随意闯红灯,既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也极大损害了社会文明风尚。
02
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车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车辆速度快: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比自行车快很多,但操控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佳,本身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安全意识不足:青少年的安全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并且时常出现逆行、载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等违规行为。
好奇心强:青少年往往年轻气盛,骑车速度较快,甚至伴随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如追逐打闹、比赛超车、玩漂移等,大大增加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危险系数。
应变能力差:青少年生活经验不足,心理、生理素质不够成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变能力不够,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理方式。

余江交警提醒各位家长朋友

孩子的交通安全
关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
请家长朋友们常态化对自己的孩子
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时
管理好车辆钥匙

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来源:余江公安

编辑:余政宣

校稿:郑 

审核:晏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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