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太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交煤矿
另,2024年:
决定文书号:晋(吕)煤安罚2024117号
违法事实:
1.一号场地轨道巷一部带式输送机制动装置制动状态下,一侧闸盘不起作用(未能闸住闸轮)。
2.一采区带式输送机上山巷未设隔爆设施。
3.一号场地一号进风立井底南车场三横川巷道交叉口未安设顶板离层仪。
处罚金额(万元):6.00
处罚单位: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4-06-19
决定文书号:(吕)煤安罚2024032号
违法事实:
1.2名防灭火专业技术人员未进行防灭火专项培训。
2.主斜井带式输送机未安设自动报警灭火装置。
3.2号场地抽放泵站激光甲烷传感器、流量传感器未进行检定,温度传感器全部未进行检定。
4.1、2号场地抽放泵站进气、出气侧抽采管路未安装自动喷粉抑爆装置。
处罚金额(万元):13.00
处罚单位: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4-03-04
决定文书号:(吕)煤安罚2024009号
违法事实:
1.二采区带式输送机上山皮带机头、辅运联络二巷皮带机头处未设防护栏及警示牌。
2.二采区辅运联络二巷皮带驱动滚筒下风测一氧化碳传感器悬挂位置距离巷道顶板超过规定。
处罚金额(万元):8.00
处罚单位: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4-02-22
决定文书号:临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5号
违法事实:2023年12月28日,临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山西晋煤太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交煤矿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封闭楼梯间未封闭(缺防火门);水泵房压力开关未设置启泵压力值;水泵房未设置应急照明灯;水泵房水泵控制柜没有机械应急启动装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办公楼部分消火栓箱内栓体设置影响软管卷盘正常使用;水泵房水泵不能联动启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金额(万元):1.85
处罚单位:临县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日期:2024-01-11
山西晋煤太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08-11,法定代表人为李长勇,注册资本为43000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山西省吕梁市临县车赶乡桃塔村,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山西焦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09-26,法定代表人为梁建光,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5号,所属行业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10-12,法定代表人为赵建泽,注册资本为1062322.99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所属行业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