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黄飞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摘   社会   2023-12-13 17:54   四川  

        关于对黄飞鸿同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黄飞鸿,1856年7月9日出生,生于广东省南海县,原籍南海县西樵岭西禄舟村。在广州仁安街开设医馆“宝芝林”,未取得行医资格证,未取得健康许可证,未取得营业执照,未取得中医买卖许可证,长期从事重要诊疗工作。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广州市一带,常年为患者非法开展中医诊疗活动。属于无照经营,非法行医。

   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换着证言》等证据为证。

   你的行为违反了《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参考《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1,情节:一般),应给予没收违法所得3000两白银,并处罚款40000两白银的行政处罚。同时,你的行为也违反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参考《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2,情节:一般),应给予没收违法所得2000两白银,并处罚款50000两白银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拟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参考《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2,情节:一般),对你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00两白银,并处罚款60000两白银的行政处罚。

   本机关已于猴年马月兔子日向你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对此,你未作陈述申辩,也未提出听证申请。

   现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参考《某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2,情节:一般),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000两白银,并处罚款60000两白银。

  罚没款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帝国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你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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