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8日,中国交通广播报道了一起河南叶县副县长胡炜哲带人强拆大学生创业果园的事迹,那粗暴的执法方式和混乱的现场让人看了愤怒不已。
2024年4月2日,叶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胡炜哲带领公安、交通执法、城管执法、任店镇政府等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贾柯经营近十年的7亩梨园进行了强拆。胡炜哲带领的人有特警、交警,还有铲车、挖掘机直接进园强拆,贾柯和家人阻拦还被关进了派出所,用来拍照取证的手机也被抢夺。整个执法现场是混乱不堪。
现场视频显示,一名女子大声质问:“俺的地,为什么不能进来?”有人大声呵斥女子:“给我出去!”
紧接着,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只见一群人冲上前去,将女子抬起来,抬着她的四肢将其拖出果园。女子呼喊着“救命!救命!”,凄惨的声音在整个果园中回荡。
看到此情此景,众多网友的心里五味杂陈,一个活生生的人,居然就这样被胡炜哲副县长等人像杀猪一样抬走了,任由怎么反抗都无济于事;她不是罪犯、不是犯罪嫌疑人,不过是一个朴实普通的农民,结果却要被这般对待。
更让人悲愤的是,站在最前面的黑衣男子,气势汹汹地用手指着镜头,威胁道“不要录”,似乎这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似乎这一切都是情有可原的,似乎这一切都是女子自找的。
有意思的是,贾柯创办的品牌于2020年被选为河南省知名农产品品牌。2022年9月,平顶山晚报曾用很大篇幅报道贾柯的创业,将其当成先进典型。
强拆、抢手机、关人,这些词汇更像是黑社会的代名词,可如今竟然是当地政府的手段,让人不寒而栗。而派出所的民警此时也不是保护群众的角色,反而更像是掌权者的打手。
贾柯和家人都强烈反抗,可对方人多势众,贾柯的家人们被按进泥里强行抬走,有人想拍照取证,还遭到对方的呵斥,手机也被抢了过去,贾柯那边的人全被带走关到了附近乡镇的派出所里一整天。
对于强拆果园的行为,胡炜哲副县长还表示,他们都是为了重点项目能够按时落地,他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为了政绩而不遵守法律规定,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对当地的发展也会产生长久的影响。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胡炜哲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和使命,他今天把人民当敌人,明天人民也定会不再拥护。副县长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而胡炜哲副县长把这最重要的一点给牢牢忘记了。
胡炜哲简历
胡炜哲,男,汉族,1971年5月出生,河南许昌市人,研究生学历,1988年3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县委常委,叶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书记。
1988.03—1999.12 新华区人大工作(期间1993.03—— 1995.07在平顶山师专法律专业学习)
1999.12—2002.04 新华区焦店镇党委组织委员
2002.04—2003.06 新华区焦店镇党委副书记
2003.06—2005.03 新华区焦店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
2005.03—2005.08 新华区西高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副组长(期间2002.09—2005.06在重庆通信学院计算机应用专业学习)
2005.08—2006.01 新华区西高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2006.01—2010.08 新华区矿工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10.08—2010.09 新华区矿工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2010.09—2011.10 新华区矿工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2011.10—2012.02 新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2012.02—2015.10 新华区政协副主席(期间2009.09—2012.07河南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15.10—2019.04 新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19.04—2021.08 中共新华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20.06—2021.08兼任新华区政协党组副书记)
2021.08至今 中共叶县县委常委,叶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以贵凌物,物不服;
以威加人,人不厌。
欺人者,人必欺之;
辱人者,人必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