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2025学年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根据《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大田县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田政办规〔2024〕5号)精神,现就大田县实验小学2024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招生年龄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出生日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年龄认定以户口簿为准。2017年9月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须提供缓学证明。
如有丧失学习能力须暂缓入学的,由家长提出申请,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方可暂缓入学。
招生办法
(一)采用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具体见本方案第三点“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二)实小招生范围
只接收本招生片区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含享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本校招生片区为:天山路、龙山路、前山路、银山北路、凤山西路、文山路、南山路双号2-96和单号、宝山路单号1-91和双号2-30、建山路单号1-21 和双号2-42、凤山中路单号1-145 和双号2-116、银山南路单号1-71 和双号2-50、富山新村二路五巷内、白岩山南路1-54号、白岩山北路、古山路1-45号。
(三)城区户籍及享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属实小招生片区)
1.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1)属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的报名材料: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属城区户籍但适龄儿童无户籍的报名材料: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簿;②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登记相关证明。
2.享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1)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和外籍子女
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明。父母的华侨、外籍等身份证明、护照(由国内监护人监护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台、港、澳身份由县台港澳办审核界定并出具证明;子女护照、身份证明等;②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居住证;③父母或国内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证明(由不动产权登记中心或房地产服务中心出具)。
(2)现役军人子女(含军队文职人员子女)、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单位证明(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军士证、士兵证或文职人员证);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居住证;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证明(由不动产权登记中心或房地产服务中心出具)。
(3)高层次人才子女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书、入选文件或其它证明材料;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居住证;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证明(由不动产权登记中心或房地产服务中心出具)。
(4)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县卫健局证明;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居住证;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证明(由不动产权登记中心或房地产服务中心出具)。
(5)工作调动的公职人员子女
因工作调动或新录(聘)用到城区工作的公职人员,无城区户籍且在城区无房产,其子女需随父母一起生活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县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出具的工作调动证明或录(聘)用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相关证明;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居住证;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证明(由不动产权登记中心或房地产服务中心出具)。
(6)在我县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子女
在我县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的子女户籍不在城区且需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免试入学。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县教育局人事股出具的教师证明;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居住证;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证明(由不动产权登记中心或房地产服务中心出具)。
(7)在城区购房的所有权人子女
在城区购房且具有不动产权证或“两证”齐全(“两证”即房产证和土地证)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房产所有者直系子女:①夫妻独立或共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②多人共同拥有城区房屋不动产权证,其中占 51%以上该房产所有权人的直系子女(一套住房只适用一个家庭);③独立享有房产所有权的适龄儿童。
报名材料:① 户口簿;②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与土地证)。若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的,需提供经审核的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表》和契税完税凭证。若在我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招生期间契税尚未缴交完毕的,需提供该房产经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首付款发票等。
符合县政府公租保障住房政策的租赁住户直系子女。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县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租缴交凭据等证明材料。
备注:商业用店面、房产协议、公证书等不作为享受政策依据。
3.孤儿或父母丧失监护能力的适龄儿童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②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
4.部分学校学位调剂办法
凡符合大田实小招生片区条件的城区户籍、购房、政策性照顾对象等适龄儿童,在城一小学位空余的前提下,可自愿到城一小申请注册(报名材料与城区户籍、享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相应条款的要求相同)。
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一)线上报名时间及流程
1.报名时间:7月1日-7日
2.报名流程
(1)学生家长通过关注“e三明”公众号进行注册。
(2)依次点击进入“教育考试-县级入学一件事”,选择“大田县”报名入口,再点击“小学报名”,选择对应类型的报名入口进行申请。
(3)填写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提示: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报名指南”)。
(4)开学时,线上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就读学校正式报名注册。
已在线上报名审核通过的学生,不必再参加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及流程
若有无上网条件、网络报名不成功或报名材料在网上无法认证等情况的家长,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到符合就读条件的学校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以备审核。逾期未进行登记的家长视同弃权。
1.报名时间:7月8日-9日。
2.报名地点:实验小学养正楼一楼。
3.报名流程:向学校领取《大田县 2024年秋季申请城区小学就读资格审核登记表》→填写信息登记→审核相关材料→审核人、家长签字→学校公布学生名单→符合入学资格的,开学时到校报名注册。
4.登记内容:详见《大田县2024年秋季申请城区小学就读资格审核登记表》
5.公示登记信息
公示符合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名单。
公示时间:7月10日至7月16日。
注意事项
1.家长或监护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落款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超过2024年6月30日视为无效材料。
2.符合条件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通过线上或现场报名方式向学校申请。
3.申请时,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提供能够证明真实情况的有关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的,将取消其在城区小学就读的资格。
4.城区各小学不接收父母非大田县城关派出所户籍的无户籍儿童。
5.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大田县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县招收智力障碍(含自闭症)适龄儿童少年,开设学前班、小学、初中和高中。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障、视障、智力障碍、言语障碍和自闭症儿童少年。(具体招生事宜见市、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文件)
大田县实验小学
二0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