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信用卡、小额信贷等个人消费信贷服务与各种消费场景深度绑定,一定程度上便利了生活、减轻了即时的支付压力,但消费者若频繁、叠加使用消费信贷,易引发过度负债、征信受损等风险。一些商家诱导消费者以贷款或透支方式预付费用,后因各种原因不能持续经营,导致消费者不仅无法享受本已购买的服务,还要面临还款压力。消费者应远离过度借贷营销陷阱,防范过度信贷风险。2.营销过程中混淆概念,诱导消费者使用信用贷款等行为,比如,以“优惠”等说辞包装小额信贷、信用卡分期服务;4.价格公示不透明,不明示贷款或分期服务年化利率等;特点一:一些机构或网络平台在宣传时,片面强调日息低、有免息期、可零息分期等条件。然而,所谓“零利息”并不等于零成本,往往还有“服务费”“手续费”“逾期计费”等,此类产品息费的实际综合年化利率水平可能很高。部分营销故意模糊借贷实际成本,容易让人产生错误理解或认识,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特点二:一些机构在各种消费场景中过度宣扬借贷消费、超前享受观念,容易诱导消费者无节制消费,尤其容易误导金融知识薄弱人群、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青少年等。特点三:一些网络平台过度收集、滥用客户信息,甚至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客户信息在平台方、贷款机构、出资方等之间流转,侵害了消费者信息安全权。消费者应认清借贷产品内容,正确评估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杜绝不计后果盲目借贷、盲目消费行为,某些营销过度宣扬的“借贷消费”“超前享受”行为不值得提倡和效仿。过度借贷往往导致资金断流,使消费者个人、家庭陷入困境。消费者应了解网络平台贷款、类信用卡透支及分期等借贷产品,知悉借贷息费价格、期限、还款方式等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警惕一些机构或平台所谓“免息”“零利息”等片面宣传。合理发挥借贷产品作用,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不要过度依赖借贷消费,更不要“以贷养贷”“多头借贷”。要注意查验相关机构是否具备经营资质,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侵害。对来历不明的电话、链接、邮件推销行为保持警惕,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在可疑网站提供个人重要信息,防范诈骗和个人信息泄露。要坚持从实际需求出发,树立量入为出、适度消费的理性消费观,远离过度借贷消费营销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