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浦北县人民法院张黄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赓续优秀传统文化,紧密结合当地风土人情,通过创新举措,法官联点等方式,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矛盾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不断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将枫桥法庭建设继续走深走实。
坐落于浦北县南部的张黄镇,系浦北县南部第一大镇,因自身的地理优势,自古商贾云集,小商品经济繁荣,当地群众戏称为“小香港”。因辖区各乡镇正以不同的速度向“城市化”迈进,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交织、乡村治理日趋复杂、基层干部急找法、村社到法庭路远。为适应新情况新需求,张黄人民法庭设立信息共享及化解群,针对矛盾纠纷频发的乡镇、村社专设“微调群”,邀请村干部、乡镇干部入群,并组建由“法官+工管委+政府+司法”的调解团队,为纠纷的化解提供“治”慧,通过该方式化解了一批木材买卖合同纠纷。同时,组建“法+司+人民调解”调解联盟,为群众提供“套餐”式司法服务便利,整合辖区三大解纷资源,协同发力。通过定期与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社区村委联动,信息共享,“抓前端、治未病”,推动社会矛盾纠纷“止于未发、解于萌发、终于始发”。2022年至今,张黄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244件,结案2105件,结案率93.81%,案件调撤率达48%,服判息诉率达94.26%,同比均有所上升。
张黄人民法庭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守好浦北县“南大门”。结合诉前联调,融入辖区政府、综治办、司法所、村委等部门的治理大格局,设立6个巡回审判,一个诉讼服务站,坚持“早发现早治疗”,为社会治理提供法治“药方”。持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庭”解纷模式,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支持,加大与政府综治办和人民调解组织的沟通协作力度,建立法官联系、指导各镇调委会制度及诉讼案件委托人民调解机制,根据不同乡镇纠纷呈现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给予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律供给及解纷指导。有效地建立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和诉讼程序无缝衔接机制,让小纠纷畅通无阻驶入诉前“快车道”。截至2024年10月1日,诉前调解案件数达到898件,成功648件,基层治理单位受理案件194件,成功143件。
近年来,随着乡村的发展,为改善居住、村容村貌、增加经济收入等,土地流转、道路修缮、宅基地使用、欠薪讨薪等民生问题层出不穷。张黄人民法庭注重实地调查研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巧用“六尺巷工作法”,主动深入现场一线、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倾听民声,找出问题症结,讲好每一个“远亲不如近邻”的故事,以理服人以情疏解,成功化解了多起相邻权、宅基地买卖、房屋租赁和妨害物权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该法庭始终牢记功能定位,精准运用法律手段调处息争,彰显法治的公正与权威,又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中推进法治建设和培育法治文化,通过预防与化解矛盾纠纷积极贡献强大的法治力量,使得群众通过充满温情的司法增强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依托法院“天平先锋”特色党建品牌,用好红色文化资源,以“双服务双报到”为契机,与辖区大城镇柑子根、新南社区、阳春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开展联学、联建、联享、联动、联创,实行共驻共建。该法庭3个审判团队下沉到结对帮扶及矛盾纠纷频发的村社,夯实乡村治理根基。厚植文明乡风,通过审理抚养赡养、邻里矛盾、婚约财产、侵权损害等乡村典型案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序良俗、村规民约、人伦常理融入司法实践,展现法律的公正和人文关怀。同时,发挥道德引领、规范、约束的作用,促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接受度和认同感,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让法治与德治理念飞入“草野乡间”“街头巷尾”。
张黄人民法庭四名干警分别担任辖区八所小学的法治副校长。每学期开学及期末,或与妇联、政府组成宣讲团到学校开展法律宣讲,以“案”说法、以“事”说理,让孩子们获得“沉浸式”的法治体验,让孩子从小种下法治梦想。利用送法进社区、进村庄的机会,根据不同地方不同情况,精心打造了包含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相邻权、劳动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等在内的“法治套餐”,靶向宣传,把普法模式从“我讲什么你只能听什么”的被动接受变为“你想听什么我就讲什么”的倾情讲解,做到“送达+普法”两不误,让法律从“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神坛”走进群众、服务群众。此外,还积极培育“法律明白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制定乡镇调解员能力提升培训计划,由辖区乡镇选送网格员、调解员、村干部到法庭或者社区(村委)接受专题培训,以点带面,进一步提升依法解纷能力。
来源丨钦州日报 梁 生 通讯员丨廖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