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工互助保障补助申请
操作指南
职工出院即可线上申请,实现“零距离”服务!
广西职工互助保障补助申请已全面实行线上申请、线上审核、线上办结,医疗互助补助金直接转账至申请人的银行卡上。职工通过手机即可享受“零距离、全天候、一站式”服务,让职工群众“少跑马路、多跑网路”,随时查看申请进度。
参保会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绑定个人信息及上传材料后,向互助会提交住院医疗补助申请。如发生参保会员无法自行操作申请的情况,基层工会管理员可通过电脑登录单位客户端,为参保会员提交住院医疗补助申请。需将以下完善的个人信息及材料,通过拍照或扫描等图片形式上传:
1. 参保会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2. 参保会员的银行账户信息;
3. 参保会员在医院住院收费窗口(或医保局)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对应住院时间的有效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如《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以下简称《医保结算单》)原件的清晰图片。
4. 参保会员在医院住院收费窗口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对应住院时间的住院收费票据(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住院收费票据》,以下简称“发票”)原件的清晰图片。若是电子发票,可直接上传电子发票(扫描二维码后下载电子发票);
5. 其他证明材料的图片:医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对应住院时间的完整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的清晰图片。
(二)住院津贴申请
住院津贴不需要另外提交申请,在参保会员提交住院补助申请时,符合申请条件的,无特殊情况系统会根据《医保结算单》上的住院天数自动计算津贴金额并随住院医疗补助金一起发放(补助金未达到起付标准时,单独发放住院津贴)。
(三)身故补助申请
参保会员的身故补助申请无法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申请,须由所在基层工会管理员代理提交。基层工会管理员参照住院补助申请的操作方式,为参保会员提交身故补助申请。需将以下完善的个人信息及材料,通过拍照或扫描等图片形式上传:
1. 参保会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2. 继承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3. 参保会员的死亡证明图片;
4. 参保会员与继承人的有效关系证明原件图片;
5. 继承人的银行账户信息。
特别说明:死亡证明原则上为死亡医学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或写有死因的土葬证明(三选一上传即可)。如只有火化证,则必须在“其他证明上传”项,上传村委会、居委会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四)意外伤残补助申请
参保会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绑定个人信息及上传材料后,向互助会提交意外伤残补助申请。如发生参保会员无法自行操作申请的情况,基层工会管理员可通过电脑登录单位客户端,为参保会员提交意外伤残补助申请。
需将以下完善的个人信息及材料,通过拍照或扫描等图片形式上传:
1. 参保会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2. 参保会员的银行账户信息;
3. 参保会员的由司法部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等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伤残等级鉴定书》原件的图片材料;
4. 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图片:如意外伤害发生之日对应的住院记录或病例等(如遇到特殊情况,工作人员后续会联系补充其他材料)。
特别说明:因意外伤残补助是 2024 年起开始新增的补助内容,故 2024 年 1 月 1 日前发生的意外造成的伤残不在保障范围内,不予补助。
一、住院补助申请步骤
二、伤残补助申请步骤
三、身故补助申请步骤
身故补助只能由单位经办人进入互助系统【单位端】上传相关材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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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补助】申请应在办结出院手续之日起120天内提出
住院津贴不需要另外提交申请,在提交住院补助申请时,符合申请条件的系统会自动计算津贴额并随住院补助金一起发放(补助金未达到计算标准时,单独发放住院津贴)。
【意外伤残补助】申请应在伤残认定等级证明出具之日起180天内提出
【身故补助】申请应在参保会员身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提出
请在有效期限内申请,否则不予补助。
如有疑问,请联系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
浦北县代办点
联系电话:0777-8312655
来源丨浦北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