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上月中旬获国会通过的《赌场管制修正法案》,部分经修订的规定于今天(30日)生效,该国内政部表示,修订案将确保当局继续有效遏制赌场相关罪行,同时将现有罪行的刑罚提高,以及加强对赌场和赌牌公司股东及持有人的监管。
内政部的公告指出,法案生效后,包括赌场员工在内的任何人须依法向赌博管制局(Gambling Regulatory Authority、GRA)出示文件,倘涉明知须递交但销毁或伪造文件的行为,将被视为犯罪。
此外,法案两项违法行为的刑罚将加重到与相关法令中类似行为的刑罚一致,包括向赌博管制局提供虚假或误导性资讯者的处罚,将与银行相关法案规定的类似犯罪行为一致,
即对个人处以最高12.5万坡元(约74万港元)罚款或最高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并对公司实体的罚款提高到最高25万坡元(约148万港元)。
至于拒绝提供详细资料或使用虚假年龄证据进入赌场的未满21岁者,最高罚款由1,000坡元(约5,920港元)增至1万坡元(约5.9万港元)。
另外,法案允许赌博管制局对赌场经营者或员工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即使牌照失效后,仍能对他们採取纪律处分。
法案亦修正今年4月4日至5月7日期间徵收高于当时法定赌场入场税金额的规定,
即从每天100坡元(约592港元) 提高到150坡元(约888港元),每年入场税则从2,000坡元(约1.2万港元)提高到3,000坡元(约1.8万港元)。
法案加强对主要股东、实质股东和控制者的监管,批准主要股东撤资和收购计划的权力将从赌博管制局转交内政部长,而实质股东和控制者的相关监管权力则从内政部长转交赌博管制局。
然而,此次法案正式生效的法规,并没有提及已获通过的无现金投注相关规定,公告仅表示,《赌场管制修正法案》的其他规定,将在日后陆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