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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共赢的范式——三国携手实现“绿色能源”输欧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第29届气候变化大会)框架下,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哈斯穆卓玛尔特·托卡耶夫与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伊利哈姆·阿利耶夫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共同签署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塞拜疆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在绿色能源生产和传输领域的战略伙伴关系协定》。哈通社就此采访了几位政治观察家,就该协议将有可能对中亚和南高加索地区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众所周知,哈萨克斯坦制订了一个雄心勃勃的脱碳目标:到2060年,哈萨克斯坦将通过向替代和可再生能源的转型,逐步实现碳中和。正因如此,确保能源体系向着“绿色能源”的方向的发展,对于哈萨克斯坦而言非常重要。
在13日签署的哈萨克-阿塞拜疆-乌兹别克能源体系一体化战略协议仪式上,哈萨克斯坦总统哈斯穆-卓玛尔特·托卡耶夫指出,该协议的签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翻开了三国共同走向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新篇章。
- 该文件为我们各国能源系统的一体化,以及建立为欧洲国家和其他市场提供环保能源的可靠走廊铺平了道路。哈萨克斯坦作为最大的过境枢纽,在其中将发挥重要作用。该协议的具体成果将凝聚三个国家的经济,并为中间走廊发展成为“绿色桥梁”做出贡献。在这一重要领域的密切合作将促进各国之间的经验和先进技术交流,并有助于加强我们的能源安全。- 托卡耶夫总统说。
哈萨克斯坦总统强调指出,哈国正在积极致力于减少对化石资源的依赖,为此开发了技术创新,并努力建设支持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设施。目前哈萨克斯坦已经同外国合作伙伴就实施总容量达43吉瓦的“绿色”项目达成勒协议。
哈萨克斯坦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
仅在去年,哈萨克斯坦就有16个新的可再生能源设施投产,这些设施的总装机容量为495.57兆瓦。
截至目前,哈萨克斯坦拥有148个装机容量达到2900兆瓦的可再生能源设施。其中,风力发电厂59个,太阳能发电厂46个,水力发电厂40个,沼气发电厂3个。
在哈萨克斯坦的绿色能源领域,许多国际知名企业都有投资,包括通用电气、埃尼、道达尔、Hevel Solar、中国水电等。
根据哈萨克斯坦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仅2023年,国家针对绿色经济的投资就达到2010亿坚戈,是2022年同期的3.8倍。其中,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投资达1998亿坚戈,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为10亿坚戈,在节能技术和提高能源效率领域为1.86亿坚戈。
2023年底的统计数据显示,哈萨克斯坦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66.75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5.92%。而2024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已经达到39亿千瓦时,比2023年同期增长16.3%。
预计到2030年,随着新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的陆续投产,其发电量在总发电量中的比重,将能够被提升到15%。
“绿色能源”走廊计划
“绿色能源”走廊计划,或者说,中亚绿色能源输欧项目,是一项旨在将可再生能源从中亚经南高加索地区出口至欧洲国家的宏大项目。该项目涉及哈萨克斯坦、阿塞拜疆和乌兹别克斯坦三个国家,这三个国家将在这一项目框架下,共同建设能源运输的基础设施,保障绿色能源向欧洲的出口运输。
阿塞拜疆知名媒体人、《图兰通讯社》社长梅赫曼·阿利耶夫向哈通社记者阐述了这一计划的提出与实施进程。
这位专家指出,中亚绿色能源输欧项目的实际实施,将经历合资企业创建、基础设施建设、能源系统整合等几个关键阶段。三个国家达成的新协议将成为各参与国协调努力和划分责任的基础。
- 随着协议的签署,接下来将在咨询公司的参与下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准备工作。这一阶段将需要大约一年的时间,其中将包括对需求、机会和风险的分析。将建造一个包括了海底电缆在内的高压线路网络,用来连接中亚和欧洲的能源系统以更便捷的传输电力。高压直流(HVDC)技术将用于有效地长距离输电。- 梅赫曼·阿利耶夫说。
梅赫曼·阿利耶夫还指出,哈阿乌三国的能源系统将实现整合与优化,以确保“绿色”能源贸易的稳定可靠运行。
为了保证能够持续的向欧洲出口可再生能源,参与该项目的国家将积极的发展自身的太阳能和风能产能。
例如,乌兹别克斯坦就制订了在2030年前,将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提升至本国电力总量占比的40%的目标。届时,该国将拥有充足的用于出口的能源盈余。
梅赫曼·阿利耶夫表示,在完成了可行性研究后,对必要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将需要大约3至4年的时间。包括亚洲开发银行在内,许多国际金融机构很可能都将积极的参与到相关项目的融资过程当中,提供贷款或者直接投资。
有利于中亚 也有利于欧洲
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阿塞拜疆都在积极发展绿色能源,引进太阳能和风能,吸引国际投资,考虑到在新能源发展方面的巨大潜力,这三个国家将完全能够成为欧洲的“绿色能源引擎”,为欧洲大陆提供清洁、可靠和负担得起的能源。
梅赫曼·阿利耶夫认为,“绿色能源”走廊计划将使中亚国家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做出贡献,这也符合《巴黎协定》和其他国际环境义务所设定的目标。与此同时,许多国际金融机构对投资绿色能源的兴趣不断增长,为哈阿乌三国建设和完善新能源设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 欧盟正在积极努力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并增加可再生能源在其能源结构中的份额。这为中亚国家生产的清洁能源带来了巨大的出口机会。- 梅赫曼·阿利耶夫总结道。
阿塞拜疆Report通讯社副主编伊拉哈·马梅德利向哈通社记者表示,该国陆上可再生能源发电潜力约为135吉瓦,里海水域可再生能源发电潜力约为157吉瓦。阿塞拜疆自身对绿色能源的需求很高,但这个数字已经远远超出了该国的实际需要。
根据阿塞拜疆能源部的数据,目前该国具备开发条件的可再生能源约为27吉瓦,其中风电3吉瓦、太阳能发电23吉瓦,其余为生物能、水能等。
阿塞拜疆最新的目标是,到2028年将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提升至33%,到2050年进一步提升至50%。近年来,阿塞拜疆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逐渐增加,据阿塞拜疆能源部数据,2024年1—5月,阿塞拜疆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748.6兆瓦,占总装机的20.86%。
开发绿色能源并将绿色能源输出到境外市场是阿塞拜疆能源政策的优先发展事项之一。
乌兹别克斯坦经济研究与改革中心公共关系部门研究员爱德华·罗曼诺夫在接受采访时指出,由于欧盟的脱碳目标,以及其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的不断增长,欧洲市场将成为绿色能源电力出口的优先目的地。
- 这为中亚国家开辟了新的经济机会,包括吸引外国投资和技术,以及在绿色能源领域创造就业岗位等。此外,通过与欧洲能源体系的一体化,将有助于中亚国家提高滋生能源系统的可持续性。- 爱德华·罗曼诺夫说。
对于“绿色能源”走廊项目的建设,爱德华·罗曼诺夫指出,想要高质量的完成这个计划,必须协调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阿塞拜疆三个国家的共同努力。
- 乌兹别克斯坦已在积极开展 28 个可再生能源项目,到 2030 年,“绿色”能源在其发电量中的占比将会达到 40%。- 他说。
这位专家还补充称,有必要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和体制机制,简化三个国家之间的协调程序,持续开展在绿色能源方面的经验和知识的交流。
- 总体而言,该项目的成功实施,将取决于必要的基础设施的建设。-爱德华·罗曼诺夫说。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能源部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鲁斯帖穆·科德尔别科夫在接受哈通社记者的采访时,对此表示,在项目启动前需要履行协议的批准程序。
- 该协议旨在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现有潜力,发展哈阿乌三国、欧洲和其他地区之间的绿色能源贸易,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地位,并确保电力互联互通。- 他说。
科德尔别科夫表示,中亚国家、南高加索地区国家以及欧洲国家均对这个项目予以了支持。此外,欧洲国家还表现出了合作研究与连接现有黑海海底输电线路项目相关的技术和财务问题的兴趣。
合作共赢 机遇无限
为了适应新的挑战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哈萨克斯坦、阿塞拜疆和乌兹别克斯坦的能源系统当下均处于现代化进程中。
作为此次签署的协议的一部分,三个国家计划加强基础设施的联合开发,为绿色能源的出口和过境创造更可靠的渠道。
可以说,该协议不仅将通过连接中亚与欧洲的能源网络,使欧洲能源多元化,也将为中亚和高加索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开辟新的机遇。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