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霸市监处罚﹝2024﹞207001号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决定日期:2024-11-27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138.6元;2.处罚款1468元。
罚款金额(万元):0.1468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13860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处罚机关: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