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霸州一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民生   2024-12-06 11:41   河北  
信用主体名称:廊坊奥兴工业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霸市监处罚﹝2024﹞207001号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决定日期:2024-11-27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138.6元;2.处罚款1468元。

罚款金额(万元):0.1468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13860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处罚机关: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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