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电动自行车私自改装蓄电池?霸州一公司被处罚

民生   2024-12-05 11:41   河北  
卖电动自行车私自改装蓄电池?霸州一公司被处罚

【信用主体名称】霸州市旭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霸市监处罚﹝2024﹞8002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11-25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0.600000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在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过程中,对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未进行具体了解,销售电动自行车的时候将蓄电池进行改装销售。

【处罚机关】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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