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霸州收费站就被查获: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民生   2024-12-06 11:41   河北  

醉驾,还说自己没事


      近日,高速交警永清大队在荣乌高速霸州北收费站成功查处一起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11时30分许,高速交警永清大队执勤民警在荣乌高速霸州北收费站下道口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当检查至一辆冀R牌照拉运蔬菜的营运货车时,民警能够明显地闻到车内有一股浓烈的酒精味,立即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并下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王某体内乙醇含量测试结果为212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最终确定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6mg/100ml,确属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民警询问得知,驾驶人王某喝凌晨2点喝的白酒,觉得自己没喝多,即使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驾的标准,自己头也不懵,没什么事,心存侥幸,便独自驾车从文安到霸州,谁知刚下高速就被执勤民警检查到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吊销王某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河北高速交警提示您


      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酒后驾车会大大降低驾驶人的反应速度以及预知危险的能力,面对突发情况极易因操作不当发生危险,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酒醉驾行为,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高速交警廊坊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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