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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下午,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金融监管局、江西证监局联合召开用好用足一揽子金融增量政策 全力推动全省经济向上向好新闻发布会。省委金融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省委金融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许忠华,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陈建新,江西金融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赵巍,江西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漫发布和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主持新闻发布会。以下为陈建新行长的发布和答问文字实录:
陈建新
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感谢各媒体、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江西金融工作以及人民银行各项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一揽子金融增量政策,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迅速行动、全力推进各项政策举措在江西落地。下面,我从三个方面简要介绍金融增量政策在我省的落实情况。
江西日报记者
我们关注到,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4〕第11号公告,将依法有序完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请问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这项政策在江西的落地情况怎么样?取得了什么政策效果?
陈建新
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谢谢您的提问!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4〕第11号公告,将依法有序完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随后全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倡议提出,各商业银行原则上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对于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30BP。
9月30日,江西省主要法人银行机构积极响应自律机制倡议,对外发布《关于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10月14日前,江西省法人银行机构均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具体操作指引及相关事宜。截至10月31日,全省银行机构已全部完成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共计219万笔、8422亿元存量房贷利率完成下调,其中全省法人银行机构共计45万笔、1696亿元存量房贷利率完成下调。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4〕第11号公告明确,将从11月1日起,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一个是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偏离度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变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另一个是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全国性商业银行及江西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均已发布《关于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对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规则作了详细规定,其中重定价周期可调整为3个月或6个月,也可以继续保持为1年。如您的重定价日是每年1月1日的,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的,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和10月1日。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政策可明显减少借款人利息支出,增加可支配收入,有助于提升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投资意愿,充分反映了对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适应。同时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新机制消除了购房者对利率偏高的担忧,有助于稳定房贷利率预期,为贷款积极性的恢复创造条件,能够更好满足改善性住房购房人的需求,有助于提升房地产市场的活力。谢谢!
编辑:胡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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