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曝光台丨民勤公安交警查获一起无证驾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
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已注销及驾驶证在三个记分周期内未审验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和“严管十条”措施,全力预防因无证驾驶及准驾不符等违法行为所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民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冬季行动,持续采取有力措施,严查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净化了岁末年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为起到警示作用,民勤公安交警现将12月11日收成镇交警中队查获的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吸取教训,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出行环境。
2024年12月11日时15时许,甘肃省广河县驾驶人马哈**驾驶鲁L843**号小型轿车行驶至裕东公路47公里下行700米处时,因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民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收成镇交警中队执勤民警当场依法查获。经核查,截止2024年12月11日,马哈**未取得能够准驾于小型汽车的驾驶证,马哈**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照片均由收成镇交警中队提供)
民勤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基本驾驶技能,一旦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导致车毁人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掌握了熟练的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无证驾驶行为,切莫以身试法。
来源:民勤公安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