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曝光台丨民勤公安交警周末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早已成为妇孺皆知的安全准则
但总有人认为自己是“老司机”
哪怕喝点酒,上路也“没事儿”
把安全置于脑后, 以身试法!
为加大对酒后驾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民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始终保持对酒后驾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对酒后驾驶零容忍。现将2024年11月22日城关中队查获的一起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请广大驾驶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牢记: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2024年11月22日14时47分,民勤县三雷镇驾驶人黄某旸驾驶甘H6X5**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红沙岗振兴路进永丰路东300米处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依法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黄某旸体内酒精浓度为155mg/100ml。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查,黄某旸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蜀黍提示:
“驾车莫贪杯中酒,后悔之药不会有。”民勤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善恶一念之间,从天堂到地狱往往也是一步之遥。酒后开车,无异于一只脚踩在方向盘上,另一只脚就已经踩在了牢狱的门槛上。为了不让亲人牵挂,你我共同拒绝酒驾。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民勤公安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