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专家约定收了好处费,都被判刑!

文摘   2024-11-17 10:38   四川  

官方案例
本案例来源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管理平台
5名评标专家,利用自己的评委身份,约定收了好处费,为特定的投标人打高分助攻其中标。根据官方提供的信息,他们5人总共收了约13万元好处费去分平均分的话,那么每个人只分了2.6万元左右
如果他们不是串通起来,有约定收取好处费的行为,而只是投标人分别给每人送了2.6万好处费,每个人分别给特定投标人打高分的话,不构成刑事犯罪——行为违法,但是收的好处费还没到判刑的地步。这种情况下,涉案金额是按照每个人自己收的来算的。
但是他们进行了约定,这就是团伙犯罪了。对于团伙犯罪,涉案金额不是按照每个人实际分得的金额来计算的,是按照团伙犯罪的总涉案金额来算的!
也就是说,这个案例中,法院是按照13万元去给他们判的!罪名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本案例如果其中某个专家只分了1000块钱,他的罪名依然成立。也就是说,本案例中只要专家收了钱,哪怕只收了1分钱,也会被认定是团伙成员,一起判!
判了刑还不算,其中某个专家还被开除了党籍!
作为专家,面对诱惑的时候,不要迷失了自己,千万不要收不该收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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