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某个平台发现,自己主讲制作的的影音课程,被别人打上了他自己的标签进行公开售卖。能倒卖我们2023年的影音课程,说明是我们2023年的学员。初步筛选后,我们直接锁定了是谁。他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2023年考试的情况,我们掌握得一清二楚。打电话问他的时候,他一直不承认。鉴于此,我们向他倒卖我们课程的平台发邮件,提交了相关材料,平台收到材料开始核实,几个小时之内就把他的相关信息以回函的形式全部发给了我们,并且表示,如果要对他进行起诉的话,平台全力配合提供证据。当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摆在他面前的时候,抵赖已经毫无意义。
他化名“启明”,在多个平台号称专注于评标评审10年,评审过300多个项目。然而真相却是,他2023年10月第一次参加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理论考试不及格,连模拟评标考试都没资格参加,至今仍在备考;他2023年年底第一次参加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入库考试,挂掉之后补考才及格,名字出现在2024年省财政厅发布的2023年度政采新聘专家公示名单里面。估计有的人会破大防了!自己口口声声叫做“老师”,辅导自己考试的人,其实连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都没有入,至今还在备考!这个要教自己模拟评标考试的人,其实压根没参加过模拟评标考试!说实在的,他倒卖的也不止我们的课程,还有其他人的。他做的事情里面,倒卖我们影音课程,性质算是最轻的一项了,毕竟站在我们的角度,这就是民事侵权。
但是全国各地也有不少因为倒卖别人视频课程被判刑的案例,有关部门的理由是,这就和卖盗版书一样,妥妥的刑事犯罪。因为他已经道歉了,所以给他留点体面,就不说他个人的姓名、年龄等具体信息以及更多黑料了。期满后也会给他一个谅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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