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设施是城市正常运行的重要载体,不仅关系城市形象,更直接影响市民的生活舒适度。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建设,不断加大城市道路、路灯照明、公园绿地、停车场(点)等事关民生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维护,特别是今年对老城区道路及市政管网的更新改造,使县城形象和承载能力显著提升,给广大市民提供了更加便捷、舒适、高效、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为此,诚挚向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以下倡议:争做保护市政设施的“参与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树立“城市是我家、爱护靠大家”的理念,自觉保护县城市政公用设施,不擅自挖掘街区路面、人行道等公共区域,不故意破坏路灯、护栏、公交站亭、井盖、水篦子、绿化苗木等设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要有序停放在指定区域,严禁机动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单位(小区)出入口等公共空间;不得将污水乱泼乱倒至人行道、雨水箅子和树池内,不随意在路灯杆、护栏和公交站亭上悬挂广告、乱贴乱画乱刻,不故意破坏绿植苗木、草坪灯、景观灯和附属设施,不得往花坛花箱内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食品包装袋等,努力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和良好公共卫生习惯。沿街商铺门店要自觉履行灵台县城区市容环境门前“五包”义务,不出店经营、不堆放杂物、不噪声扰民,共同维护秩序井然、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争做保护市政设施的“倡导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树立“以身作则、共治共享”的理念,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不随意破坏市政公用设施,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带动身边人自觉维护城市形象,坚决抵制破坏公用设施、私占公共空间、乱泼乱排污水等违法行为。对损害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要主动进行劝阻并坚决制止,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文明劝导等活动;各学校要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孩子、感染一个班级、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共同营造和谐宜居、安全文明的社会环境。争做保护市政设施的“监督者”。文明习惯的形成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市政设施的保护需要我们主动的付出。请广大市民朋友们树立“主人翁”意识,自觉加入城市管理的行列,主动劝阻、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若发现私自占用、恶意破坏公用设施,践踏、损毁绿化植被等行为,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以举手之劳,换来城市之美。一草一木皆是景,一举一动显文明。在此,我们诚挚地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响应倡议,让我们携手共进,争做文明城市的建设者和守护者,以实际行动爱护市政公用设施,共同为创造和谐宜居、文明靓丽的城市形象贡献力量!监督举报电话:0933—3621728 3622259。来源:灵台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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