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根据《江苏省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要求,南通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从2024年9月14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
个人消费者交回个人名下的
老旧电动自行车
(包含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
并在经审核公告的我市销售门店
通过银联商务支付平台换购符合国家标准
及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新车
消费者予以补贴
补贴费用在购车时直接抵扣
以旧换新补贴认定时间
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2024年9月14日至我市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服务平台上线前
在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换购符合条件的
电动自行车新车消费者
可至原销售门店
对原交易信息进行补录
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只能享受1次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新购电动自行车价格
(含税价)分档实施
其中
新购电动自行车价格在2000元(不含)以下的
补贴300元
在2000元(含)至3000元(不含)的
补贴400元
价格在3000元(含)以上的
补贴500元
此外,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
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
在每档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补贴
参与销售企业及门店名单如下
(首批3家)
如您对政策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名单中公布的门店电话咨询,也可拨打我区商务局电话0513-8651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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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通州商务
编辑:姜嵘钰
责编:邢楠
审核:陈国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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