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一公司因非法排放废水被罚!

汽车   2024-12-31 16:53   山东  

近日,记者从东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获悉,广饶县新春玻璃有限公司因污染物排放去向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被罚款2万余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东环罚﹝2024﹞05号)广饶县新春玻璃有限公司玻璃加工车间磨边倒角机作业清洗废水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接入二级沉淀池预处理,作业区域北侧、西侧墙角处分别开有一个直径约50mm的圆孔直通墙外,墙壁外侧圆孔处有明显溢流痕迹,墙外地面无积水。磨边倒角机作业清洗废水排放去向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

处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二)污染物排放方式或者排放去向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


感谢阅读,欢迎关注《鲁中晨报东营》

欢迎把你的想法和观点通过留言告诉我们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来源:东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等

责任编辑:落苏 审核:王召军

晨报热线:13854688000

(线索一经采用,最低奖励50元,上不封顶)

商务合作:0546-6377717


本报法律顾问:山东化之律师事务所 周靖翔
法律热线:18606467351
转发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
点赞+在看
让更多人看到

晨报365
《晨报365》立足鲁中、聚焦大事、服务民生,关注生活每一天。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