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看点 | 弥渡分局三举措抓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工作

文摘   2024-12-04 17:59   云南  

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做好排污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自行监测行为,弥渡分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一是加强沟通,主动服务。主动将系统账号分配给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指导企业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通过平台发布,完成监测方案备案,实现监测数据联网。
二是强化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排污单位落实自行监测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围,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及不定期网络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及时发布信息。
三是常抓不懈,确保工作成效。建立常态化监督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分局每月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对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滞后的企业,要求限期完成填报及公开,提升系统有效填报率和发布率,确保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目前,弥渡县发证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发布率100%,联网率100%,完成率94.21%,完成自行监测工作阶段目标任务。


来源: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     禹海璐

编辑:杜  静

责任编辑:李禹胜

审核:赵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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