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看点 | 以劳代偿 还河畅水清
文摘
2024-12-12 18:24
云南
12月10日,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就剑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实验室养护废水排放事件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会议邀请剑川县人民检察院、剑川县水务局、金华镇人民政府共同参与,剑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名代表到场参加会议。2024年10月14日,剑川分局执法人员对剑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发现该站实验室养护废水收集管道断裂,养护废水从断裂处流出,经雨水沟渠汇入金龙河,对金龙河水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发现问题后该公司立即对养护废水收集管道进行修补。此次磋商会议上与赔偿义务人就调查结论、评估意见、赔偿方式及时限等进行了充分磋商,受邀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并一同对赔偿履行地点进行现场踏勘,合理确定赔偿范围及标准,双方对此达成一致意见。为贯彻“损害赔偿制度根本目的是修复或恢复生态环境的初心理念”,此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以劳代偿,由剑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织人员、机械清理金龙河河道淤泥及河岸堆积垃圾,修复受损水生态环境,还河畅水清。
来源: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
编辑:杜 静
责任编辑:李禹胜
审核:赵志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