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0日下午,自治区司法厅举办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暨行政复议开放日活动,贯彻落实司法部和司法厅党委关于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全面完整准确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不断发挥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活动中,讲解员以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着眼点,依次向参观者介绍了自治区行政复议大厅、接待室、调解室、审理室(听证室)及行政复议法宣传展板,详细讲解了行政复议案件办案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播放了行政复议动漫短视频并组织开展了行政复议法现场答题活动,让参与者对行政复议工作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座谈会上,街道(社区)、商会、企业家代表积极发言,并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发挥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与会部门相关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如何应对各种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提出了针对性和实用性建议。
会议指出,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维护人民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保障措施。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积极促进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4年1月至11月,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审结72件涉企行政复议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56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立足职能职责,深入践行复议为民宗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承担的桥梁纽带作用。要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将涉企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要强化源头预防,坚持有错必究,注重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为企业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区直相关单位和街道(社区)、商会、企业家代表共计30余人参与活动。
编辑:赖杨山
校核:顾江益
审核:陈莉
来源:行政复议与应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