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国庆长假!不得乱涨价!免费坐!宁波公交游线上新!明日起,该路段单向通行!

乐活   2024-09-28 18:03   浙江  

宁波发出提醒告诫书!事关国庆长假

国庆假期临近

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发布

《关于规范旅游及相关行业价格行为

的提醒告诫书》

具体内容如下


0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加强价格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02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03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识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04

禁止哄抬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大幅度上涨;不得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

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的,可处300万元以下罚款


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相关经营者要对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消费者若发现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免费坐!宁波公交游线上新

日前

宁波首条城市更新公交游线开通

市民可免费乘坐

↓↓↓





游线首末班车时间为14:00、21:30,单程时间36分钟,发车间隔15分钟到20分钟。

游线共设有3辆主题巴士。市民乘坐时,只需认准公交车车头或者车身上的“闻喜见乐活力巴士”字样。




从甬港新村站起点出发,巴士缓缓驶过繁华的都市街景,逐渐深入城市的中心地带。沿途既有七塔寺、鼓楼、庆安会馆等名胜古迹,也有新世界、天一广场、渔轮厂等新老商圈。


城市更新公交游线站点设置


公交甬港新村站、张斌桥、彩虹北路、七塔寺、灵桥东、灵桥西(日新街)、药行街(中国银行)、解放南路大梁街口(宁波口腔医院)、阳光广场、东门口(天一广场)、庆安会馆、宁波书城(东胜路)、渔轮厂(招呼站)、宁波书城(东胜路)、庆安会馆、江厦桥东(北京银行)、第九〇六医院(德中口腔)、杏阳小区、张斌桥、公交甬港新村站。


值得一提的是,游线串联起了鄞州区和海曙区的2个最能代表宁波的风貌样板区。

鄞州“海丝之源·甬商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是风貌样板区建设的“升级版”。此前,该样板区还入选了浙江省首批试点共富基本单元综合品质样板区。新世界、花园里、七塔寺周边三园两馆、渔轮厂、华严咖啡街等项目正逐步建设完成。

海曙郡庙天封塔传统风貌区地处宁波三江口核心圈内,包括郡庙天封塔、莲桥第、郁家巷三大历史街区以及周边老城居住区。自唐朝以来,这里便是明州罗城南部商贸繁华的核心地段,千年城脉延续至今,是宁波中心城区传统风貌特色的文商旅融合城市形象展示窗口。

“乘上巴士穿梭于城市大街小巷,市民朋友们更可感可享城市持续发展带来的成果。”公交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这条游线,让乘客们轻松穿梭于宁波的历史街区、商业中心、文化地标之间,感受这座城市的历史韵味与现代气息。








明日起,该路段单向通行!


关于轨道8号线旧宅徐站

施工期间交通管制延期的公告

受轨道8号线旧宅徐站施工进度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决定对原《关于轨道8号线旧宅徐站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调整的公告》(2024年第5号)中的江北大道洪盛路口南口交通管制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禁止一切行人、车辆在江北大道洪盛路口南口通行,受限行人、车辆可通过洪大南路、长兴东路等道路绕行。公交线路维持原公告不变。


▲点击查看大图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配合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遵照现场交通标识指示通行。



关于潘火跨线桥西侧辅道

(兴宁路-星辰路)

交通组织调整的公告

为改善路口通行环境,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4年9月29日起潘火跨线桥西侧辅道(兴宁路-星辰路)实行北往南单行,禁止机动车由南往北行驶。受交通管制车辆请通过桑田南路或百宁街绕行。


▲点击查看大图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受交通管制影响的单位和市民请提前选择好出行线路,遵照现场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内容来源:宁波发布、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鄞州区住建局、甬派、宁波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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