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办案质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清新区检察院于近日召开了一场关于内坑河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系列案件的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担任听证员,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出席。
(内坑河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现场)
清新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内坑河山塘镇塘湾村段、马安村段有违法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水葫芦滋生及畜禽养殖直排情况,存在污染河流水环境、妨碍河道行洪安全隐患,威胁水生态和水质安全,遂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内坑河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治问题点26处,累计清理沿岸生活垃圾约21.8吨、建筑垃圾约215吨,投入钩机、龙马车、环卫车等设备约52台次,出动人员约60人次,投入资金约8万元。
为跟进内坑河生态环境整改情况效果,清新区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回头看”,现场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召开公开听证会,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组织听证员对检察机关办案过程、行政机关整改效果等进行评议,共同推动内坑河河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清新区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回头看”)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办理情况、公开听证议题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介绍,并通过多媒体示证方式展示了相关证据材料,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就各自职责范围对内坑河河道治理工作向与会人员进行了介绍和说明。听证员在听取各方意见后,经详细的研判评议,一致认为相关行政机关已针对内坑河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成效显著,受损的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保护,一致同意对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作终结案件的意见。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不仅增强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透明度,同时促进了行政机关各司其职、协调治理、依法履职,还激发了社会各界对河湖治理工作的关注和参与。下一步,清新区检察院将继续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作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更加完善的河道治理体系,助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守护绿美清新家园。
清远检察融媒体中心
来源丨清新检察
一审丨江紫瑶
二审丨郑雄文
三审丨陆凤英
本期编辑丨苑家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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