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终于拿回工钱了,感谢检察院的帮助!”近日,清远佛冈检察院采取“支持起诉+引导和解+司法调解”的手段,成功为四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4万余元薪资。
据悉,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期间,刘某等四人受雇于孔某,在佛冈县石角镇某工地上从事捣水泥工作。工程完工并经双方结算后,负责人孔某确认尚欠刘某等四人工资共计4万余元。
然而,孔某虽出具了《欠条》及《拖欠工人工资登记表》给刘某等人,但却以周转资金不足等理由为借口,拒不支付剩余工资,农民工们曾多次尝试与孔某协商讨薪,均无功而返。
今年6月初,在佛冈县检察院开展的一次普法宣传活动中,刘某等人了解到,可以通过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前往该院寻求法律援助。
“对农民工而言,工资是养家费,是治病钱,更是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和希望,长期拖欠已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日常生活。”检察官李功秀表示,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理应落实“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工作理念,帮助工人们追索合法劳动所得。
为最大程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佛冈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迅速启动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开展调查,详细核查了刘某等人的工作内容及欠薪情况,平复好他们的负面情绪。
此外,为确保农民工们能随时获得法律服务,该院于6月17日与县司法局进行沟通,向刘某等人指派法援律师一名。
在案件起诉前,该院检察官多次深入实地走访,通过查阅相关聊天记录、固定工资清单证据、确认拖欠工资事实等途径,全面了解案件背景,细致指导并协助当事人收集和整理证据材料。
同时,检察官还积极尝试与工程负责人进行沟通调处,希望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但对方始终采取消极姿态,拒绝支付工资。
面对工程负责人的顽固态度,佛冈县检察院决定依法支持农民工们向法院提起诉讼。6月28日,该院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了支持起诉书,检察机关认为孔某拖欠农民工工资,侵犯刘某等人合法权益,劳动者提出的有关给付剩余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依法应予支持。随后,该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与检察机关共同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并作出民事调解书,由孔某向农民工们支付拖欠工资40720元。
至此,困扰农民工的烦“薪”事最终得以顺利解决,工人们成功拿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未来,佛冈县检察院将继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事件,积极履行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切实保障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清远检察融媒体中心
来源丨佛冈检察
一审丨范德景
二审丨郑雄文
三审丨陆凤英
本期编辑丨苑家铭
清远检察新媒体矩阵
清远检察 清城检察 清新检察
英德检察 连州检察 佛冈检察
连山检察 连南检察 阳山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