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谈话“十要点”
冯喜林 巨海军
留置,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办案职能、突破大案要案的重要手段。在实施审查调查谈话中,办案人员除应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外,还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坚定信心。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坚定的信心是成功突破案件的精神力量。尤其在案件核查长期没有进展时,与被调查人的斗争陷入僵局时,办案遇到重重阻力难以克服时,办案人员承受的心理压力最大,思想最容易发生动摇。越是在这种时候,办案人员越要注意自我调节,互相鼓励,互相支持,坚定必胜信念,认真分析办案形势,调整办案思路和策略,努力适应案情的发展变化,从心理上战胜对方,从气势上压倒对方,只有这样才能牢牢掌握办案的主动权。
二要选准突破口。突破口选得准确,对办案人员来讲,能增强斗志,振奋精神;对被调查人而言,则能彻底摧跨心理防线,促使其全面交代问题。一般来说,选择突破口要把握两个方面:一是选择的对象心理素质要相对较差或对组织调查没有充分思想准备,易于攻破;二是选择的问题要容易定性处理,一经查实足以对被调查人给予党政纪处分或者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如果突破成功,便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对被调查人实施有效控制,有利于攻破全案。
三要沉着冷静。这是对办案人员心理素质方面的要求。特别是与被调查人谈话前,办案人员要全面分析可以预料的各种复杂情况,从方法、策略、手段等方面充分准备,尽最大努力把问题考虑周全细致,做到未雨绸缪,胸有成竹。只有这样,谈话过程中才能镇定自若,处变不惊。不论被调查人交代的问题是大是小,也不论我们是否掌握,作为办案人员,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沉着冷静,决不能流露出丝毫兴奋或沮丧,不能通过我们的情绪变化把信息传递给被调查人,让被调查人察觉出调查意图和调查方向。
四要善于说服教育。对被调查人进行说服教育,要求深、求精、求准,刺中要害,触及灵魂。既要晓之以理,向其深入宣传我们党严惩腐败的坚强决心,反复讲解党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充分展现党纪国法的威严,形成强有力的政策攻势,给其造成强大的思想压力,使其深刻认识到只有交代问题才是唯一出路,彻底打消企图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同时,又要动之以情,以真情实感打动人,唤起被调查人的良知,让被调查人认识到组织是在真心实意地挽救他、教育他,并不单纯是为了打击他,惩处他,让其看到希望,看到曙光,消除绝望心理,从而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坦白自己所犯错误,争取组织宽大处理。
五要抓住时机。对被调查人采取“两规”措施后,要抓紧研究谈话方案,因人施策,适时找其谈话,争取在被调查人尚未适应“两规”措施前取得进展。否则,时间一长,被调查人会慢慢适应“两规”谈话的环境、气氛,这时再要让其开口难度就会更大。因此,办案人员要时刻关注被调查人的心理变化情况,掌握火候,在其心理防线最薄弱的时候果断出击,快速突破,万万不可错失良机。
六要讲究策略。“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调查谈话最忌对所有调查对象都使用一种谈话方式。每个调查对象在阅历、性格、文化修养、知识水平等方面都不尽相同,即使同一调查对象,在谈话过程的不同阶段,其思想、情绪等也有明显差异。所以,我们不仅要注意研究每个谈话对象的个性心理特征,还要注意研究同一谈话对象在不同调查阶段的心理变化情况,摸准谈话对象的思想脉搏,针对其所思、所怕、所求,有的放矢地进行政策攻心,因势利导,激活其交代问题的思想动机。对重要涉案对象更要慎之又慎,千万不可盲目上手,最好先以聊天的方式与其交谈,发现其心理和性格弱点,摸清对方虚实后再对症下药,研究对策,提高谈话的质量和效果。
七要注意细节。办案人员要牢固树立“细节决定成效”的意识,对任何可疑情况都要认真分析,对任何蛛丝马迹都要仔细推敲,多问几个为什么,以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力从细微之处发现违纪违法问题。或许我们距离事实真相仅有一步之遥,但却由于轻信其中不会出现问题而没有进一步深追细查,从而使本该发现的问题擦肩而过,有时甚至导致整个调查工作功亏一篑。
八要胸怀全局。突破案件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需要所有办案人员共同努力、顽强拼搏才能实现。办案人员一定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齐心协力,按照调查组的统一指挥,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与被调查人进行谈话,逐步促使其思想转化。与被调查人谈话,有些是为了掌握其个性特征,有些是为了打击其嚣张气焰,还有些是为了直接突破案件,等等。总之,每个阶段的谈话都有特定的任务。办案人员不论承担哪个阶段的谈话,都必须认真对待,在完成谈话的特定任务的同时,为下一步谈话打好基础。这样,谈话才能环环相扣,办案才会步步深入,不断地积小胜为大胜,直至案件突破。调查组在评价办案人员在突破案件中的作用和工作价值时,要重视对办案过程的理性分析,不要过于夸大直接突破案件的办案人员的作用,也不能忽视在谈话过程中做了大量基础性、准备性工作的“无名英雄”。
九要严格保密。在案件调查中,做好保密工作至关重要,甚至可以说保密就是案件调查工作的生命。被调查人总是千方百计想知道办案人员正在调查其什么问题,哪些违纪问题已被办案人员掌握,办案人员还要调查什么问题,如果对调查的情况和将要调查的线索跑风漏气,为被调查人员所掌握,被调查人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可能会进行串供、订立攻守同盟甚至销毁相关证据等反调查工作,给调查工作带来阻力和困难,使违纪违法问题难以查实,让违法违纪者逃避党纪国法的制裁,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损失。因此,整个调查过程必须注意做好保密工作,避免由于保密工作不力而使大案办小、小案办了。
十要善始善终。在对被调查人采取“双规”措施进行调查过程中,安全问题自始至终是头等大事,务必高度重视,不敢有丝毫松懈。特别是被调查人交代问题之后,办案人员往往会有一种收获感和成就感,容易产生麻痹大意思想,而问题严重的被调查人,一想到即将面临的党纪国法制裁,则会产生强烈的绝望心理,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自杀、自残、逃跑等恶性事件。所以,办案人员要针对这一阶段被调查人的心理变化对其进行思想开导,稳定情绪,把对被调查人的安全监护一直坚持到“留置”措施解除,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