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底,无锡市东顺苑小区业主尤女士在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时,误缴了一笔11万多元的土地出让金,当时工作人员表示三个月内退还。然而11个月过去,尤女士仍未收到退款。新闻报道后,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进行现场督办。
误缴土地出让金等了近1年仍未退还
据尤女士介绍,她在安置房买卖交易时需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由于卖家将其名下201房和202房的不动产权证书搞混了,尤女士误缴了201房的11万多元土地出让金,发现错误后立刻申请了核销退还手续。
“当天我为了顺利过户,又缴了我要买的202房土地出让金。误缴的11万多元当时说是三个月之内会返还我的,快一年了,还没退给我”。
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锡山分中心方面表示,尤女士去年提交申请后,中心就已经向财政部门申报了,但材料被退回。后续再次上报,至于什么时候能退还要问财政部门。
对此,无锡市财政局表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签发至财政局的时间是今年11月4日,不存在办事效率低的情况。
“他们上周五(11月4日)才拿过来的,自规局本级至少是11月份(送批),然后我们拿到之后就立刻办了”。
当地回应:
新旧规定交替“空白期”导致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局长唐春表示,近几年,土地出让金退付情况较多、退付的理由和类型也较为复杂。
去年12月份,财政部门要求对于退付的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重新规范“土地收益退付业务的审批流程”,尤女士正好处于新旧规定交叉的“空白期”。
“她去年12月份申请退还的,正好那一期间财政部门让我们暂缓审批,一直到今年9月份新的规定出台”。
唐春进一步解释,根据新的规定,因权利人主观原因申请退付土地收益的,不予退付。
如遇特殊情况,按一事一议原则,审慎报请市政府审批同意后退付。因此,他们还就尤女士的情况进行了集体讨论,耗费了较长的时间。
11月19日,《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节目结束后,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进行现场督办,了解事件全过程,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办理退还手续。
当天下午2点多钟,尤女士收到了误缴的11万多元土地出让金。
省自然资源厅:
责成无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在督办现场,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邹婧告诉记者,全省各地的土地出让金一般向税务部门缴纳,无锡则是由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收取,初衷是为了方便群众一站式办事的需求,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不足。
接下来,要进一步地优化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与相关部门做好协同协作,让群众少跑腿。
省厅已责成无锡市不动产登记条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窗口人员队伍的专业素养和作风建设。
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张明南表示,下一步,将开展常态化的窗口服务礼仪和业务技能培训,对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和操心事要第一时间办理。同时,还要强化作风建设,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义务过硬、服务高效的“自然资源”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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