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樊某批准逮捕

时事   2024-11-16 21:48   江苏  

2024年11月16日,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珠海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珠海“11·11”驾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樊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此前报道:珠海驾车冲撞市民重大恶性案件造成35人死亡 43人受伤

来源:人民日报、荔枝新闻

编辑:小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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