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高端精品纸浆模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 |||||||||||||||||||||||||||||||||||||||||||||||||||||||||||||||||||||||||||||||||||||||||||||||||||||||||||||||||||||||||||||||||||||||||||||||||||||||||||||||||||||||||||||||||||||||||||||||||||||||||||||||||||||||||||||||||||||||||||||||||||||||||||||||||||||||||||||||||||||||||||||||
项目代码 | 2411-410526-04-02-952083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苗仁俊 | 联系方式 | 15565196152 | |||||||||||||||||||||||||||||||||||||||||||||||||||||||||||||||||||||||||||||||||||||||||||||||||||||||||||||||||||||||||||||||||||||||||||||||||||||||||||||||||||||||||||||||||||||||||||||||||||||||||||||||||||||||||||||||||||||||||||||||||||||||||||||||||||||||||||||||||||||||||||||
建设地点 | 河南省安阳市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珠江路2号 | |||||||||||||||||||||||||||||||||||||||||||||||||||||||||||||||||||||||||||||||||||||||||||||||||||||||||||||||||||||||||||||||||||||||||||||||||||||||||||||||||||||||||||||||||||||||||||||||||||||||||||||||||||||||||||||||||||||||||||||||||||||||||||||||||||||||||||||||||||||||||||||||
地理坐标 | ( 114度 31 分25.667秒, 35度 31分 37.516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22-38.纸制品制造223*-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2411-410526-04-02-952083 | |||||||||||||||||||||||||||||||||||||||||||||||||||||||||||||||||||||||||||||||||||||||||||||||||||||||||||||||||||||||||||||||||||||||||||||||||||||||||||||||||||||||||||||||||||||||||||||||||||||||||||||||||||||||||||||||||||||||||||||||||||||||||||||||||||||||||||||||||||||||||||||
总投资(万元) | 43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
环保投资占比(%) | 11.6 | 施工工期 | 2个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1、规划名称:《滑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调整方案》 审批机关:滑县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滑县人民政府关于滑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调整方案的批复》 审批文件文号:滑政文[2018]92号 2、规划名称:《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 2022年2月《河南省改革和发展委员会关于同意安阳市开发区整合方案的函》(豫发改工业函[2022]40 号)中,同意以滑县产业集聚区作为整合范围组建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并成立了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11月,依据省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开展开发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豫开[2022]8号)和《安阳市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安开[2022]2 号)要求,《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 年)》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目前,《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处于编制阶段,尚未审批。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滑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审查文件名称:《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滑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审查文件文号:豫环函﹝2019﹞19号 2、《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处于编制阶段,尚未审批。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与《滑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调整方案》符合性分析 (1)规划范围 滑县产业集聚区规划区北起新鑫路,南至大广高速快速通道,东至东环路,西以大宫河为界,东西长约8km,南北宽约3.5km,规划面积24.2km2。 (2)规划期限 近期:2018~2020年。 (3)产业定位 调整后规划以农副产品加工、装备制造业为主导产业,煤化工和服装纺织业为辅助产业,其他产业为基础产业。 ①农副产品加工: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加工能力,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挖掘农产品增值潜力,结合滑县农产品资源丰富优势,确定农副食品加工为产业集聚区的首选主导产业。滑县素有“豫北粮仓”的美誉,同时,滑县养殖业也具有一定的基础,这些都为农副食品加工业提供了很好的发展条件。农副食品加工中,主推道口烧鸡的生产加工。道口烧鸡历史悠久,具有明显的地域特色,已成为滑县的名片和招牌产业,与周边县市产业没有重复,具有极大的潜在经济效益。同时拉长农副食品加工产业链条,进一步带动种植、养殖、饲料加工、食品加工、相关制造业、运输等配套产业的协调发展。 ②装备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国家重大装备制造更是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滑县具有一定的机械制造业基础,应当合理整合集聚区装备制造业资源,培育产业龙头,提高创新和带动能力,拓宽产品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全县装备制造业的壮大提升。调整后规划滑县产业集聚区装备制造业发展方向为金属制品、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和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③煤化工产业:依然以河南中科辉煌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尿素项目和河南滑浚热电联产项目为依托,引进下游废物回收及综合利用企业,形成热电及煤化工产业集群。 ④服装纺织业:滑县以优势的棉花生产和棉纺织业为基础,已发展成为豫北地区较大规模、技术较为先进的服装纺织业基地,按照河南省服装纺织基地定位,滑县将服装纺织业作为单独划分一个功能区。 ⑤其他产业:按照滑县总体发展要求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现状,对滑县鼓励“退城入园”项目留出空间,同时对光伏高科、物流商务等基础产业保留发展空间。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珠江路2号,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用地为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用地性质符合规划要求。根据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驻证明,本项目符合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产业规划布局,同意入驻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综上,项目符合《滑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调整方案》要求。 2、与《滑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1)环保准入门槛: 1)产业:根据滑县产业集聚区的产业定位以及资源承载力分析,综合考虑国家政策、滑县地域品牌优势及集聚区现状,建议产业集聚区以农副食品加工、装备制造业为主导产业,并优先发展其相关配套产业。 2)生产规模和工艺先进性要求 生产规模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最小经济规模要求;工艺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3)清洁生产水平: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环境保护标准和清洁生产标准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按照“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对重点重金属和VOCs进行控制。新建指标的SO2、NOx和COD、NH3-N必须在滑县现有工业企业污染负荷削减或城市污染负荷削减量中调剂;搬迁项目的SO2、NOx和COD、NH3-N不能超过搬迁前的污染物排放量。 5)土地投资强度:满足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要求。 (2)鼓励引进的项目和优先发展的行业 1)农副食品加工业 利用滑县自身具有的农业优势及农副食品加工业也已有一定的产业基础,现有的永达实业、河南蓝宇啤酒、神华面业、诚润食品等企业均有良好运营,借助滑县“道口烧鸡”品牌所具有的极大潜在效益,鼓励集聚区大力发展滑县烧鸡产业链,鼓励引进粮食存储、烧鸡加工、冷鲜肉储存、熟肉制品加工等项目。 2)装备制造业 装备制造业依托现有机械装备制造企业,向金属制品、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和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等方向拓展。促进装备制造业内工业技术与信息技术的有机融合,一方面产生新的技术,另一方面推动技术创新。将信息技术或产品渗透到装备类产品中,增加其技术含量。将信息技术应用到管理流程、业务流程和设计、制造的各个环节,推动装备制造业企业业务创新和管理升级。将滑县装备制造业发展至高端装备水平,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3)煤化工 依托为河南中科辉煌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尿素项目和河南滑浚热电联产项目,引进下游废物回收及综合利用企业,形成煤化工产业集群。 4)服装纺织业:依托已入驻的玉花纺织、常青服饰、波司登等大型企业,进一步发展上下游产业,要求入驻企业需具备高端技术装备,善于开发新产品,提高服装纺织标准。要求入驻企业拥有较高的品牌理念,有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 具体引进的企业在属于上述行业外,还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①项目应是科技含量高的,产品附加值大的项目。 ②项目生产工艺、设备和环保设施应达到同类国内先进水平。 ③污染物排放能实现达标排放。 ④采用了有效的回收、回用技术,包括物料回收套用、各类废水回用等。 (3)限制和禁止入驻项目 ①不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以及与产业集聚区产业定位相冲突的项目; ②排放废水中含“三致”污染物且通过环保措施不能消除其污染,或废水中含有高浓度盐分且没有有效环保措施削减盐分的项目; ③排放恶臭气体且无有效防护措施的项目; ④不能通过有效技术手段提高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的高耗水项目; ⑤采用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清洁生产水平低下的项目; ⑥含有一类污染物且没有可靠削减措施的项目; ⑦污染严重的“十五小”及“新五小”企业; ⑧符合产业定位,但属于大气、水污染严重的企业,且没有可靠的治理措施削减其污染的项目。 ⑨违反国家及河南省相关控制建设要求的煤化工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鼓励引进的项目和优先发展的行业,不属于限制和禁止入驻项目,与产业集聚区产业定位不冲突,增加了区域产业多元化。项目的建设满足滑县产业集聚区环保准入门槛,根据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驻证明,本项目符合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产业规划布局,同意入驻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滑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0)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 3、与《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符合性分析 目前,《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处于编制阶段,尚未审批。 根据《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附图4),项目位于工业发展区;根据《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用地功能布局图》(附图5),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根据《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总体空间布局图》(附图6),项目位于西园智能制造装备组团。 根据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驻证明,本项目符合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产业规划布局,同意入驻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因此,本项目符合《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要求。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规定及项目备案,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十九、轻工-第一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尚未建设,建设单位无法提供准确的设备型号、规格。建设单位进行设备选型时,不得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及《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四批)》中落后淘汰的设备。 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珠江路2号,根据《河南省三线一单综合信息应用平台》的查询结果,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划定的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 依据《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安阳市生态红线为两大类:太行山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和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各级各类法定保护地,生态公益林、重要湖库、极小种群物种分布栖息地、重要湿地滩涂等其他生态保护区划入一般生态空间。 根据《河南省三线一单综合信息应用平台》的查询结果,项目占地范围不涉及水源地、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依据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公布的《2023年滑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滑县常规大气污染物中SO2、NO2年均浓度、CO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PM2.5、PM10年均浓度、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超标,PM2.5为影响该区域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本项目所在区域滑县的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本项目运营期废气经治理后均达标排放,对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功能。 依据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公布的《2023年滑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金堤河大韩桥自动站断面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为不达标区。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本项目员工从现有工程员工中调配,不新增员工,因此,不新增全厂生活废水,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水环境功能。 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对项目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 由上可得,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后,均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等级,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相关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采用的能源主要为电,原辅材料均外购,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固废合理处置,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对资源的使用较少、利用率较高,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河南省三线一单综合信息应用平台》的查询结果,详见附图12。本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如下: 表1-1 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 3、水源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 3.1滑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3〕107号)可知,滑县共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目前滑县一水厂地下水井群(道口镇西南,共10眼井)已取消,滑县二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划分保护范围如下: (1)一级保护区 各水源地保护区边界均为以各井中心向外径向距离为30m半径的各圆形区域。 (2)二级保护区 二水厂水源地边界及拐点坐标: 东至:文明路; 西至:大宫河; 南至:新飞路; 北至:振兴路 1#文明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坐标:114°31′43.5″,35°33′43.1″; 2#振兴路与大宫河交叉口坐标:114°30′55.0″,35°33′59.1″; 3#大宫河与新飞路交叉口坐标:114°30′34.4″,35°33′28.1″; 4#新飞路与文明路交叉口坐标:114°31′30.2″,35°33′13.3″; 与本项目的相对位置关系: 本项目距滑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南边界新飞路文明路交叉口最近距离约为2.6km,不在滑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内。 3.2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号),滑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为: ①滑县半坡店乡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m的区域。 ②滑县牛屯镇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管站厂区及外围东3m、南25m的区域(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外围30m的区域。 ③滑县焦虎乡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管站厂区及外围南10m、北10m的区域(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外围30m的区域。 ④滑县瓦岗寨乡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m的区域。 ⑤滑县留固镇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管站厂区及外围东至213省道的区域。 ⑥滑县赵营乡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管站厂区及外围南20m至006乡道的区域。 ⑦滑县桑村乡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管站东院(1号取水井),水管站西院及外围南30m的区域(2号取水井)。 ⑧滑县万古镇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管站厂区及外围西13m、南13m的区域(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外围30m的区域。 ⑨滑县高平镇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管站厂区及外围东30m、西30m、南20m、北40m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围400m的区域。 与本项目的相对位置关系: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珠江路2号。经调查,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无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不在滑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3.3滑县“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滑县“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后一级保护区范围见下表。 表1-2 滑县“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定界方案
与本项目的相对位置关系: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珠江路2号,该文件中距本项目最近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为东南1.8km的滑县新区董固城村地下水型水源地保护区,因此,项目不在该文件划分的滑县“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 4、与《河南省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河南省2024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河南省2024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河南省2024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表1-3与《河南省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表1-4与《河南省2024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表1-5 与《河南省2024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表1-6 与《河南省2024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综上,本项目符合《河南省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河南省2024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河南省2024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河南省2024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 5、与《安阳市2024—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安阳市2024 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安阳市2024 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安阳市2024 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 表1-7 与《安阳市2024—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
表1-8 与《安阳市2024 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
表1-9 与《安阳市2024 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
表1-10 与《安阳市2024 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
综上,本项目符合《安阳市2024—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安阳市2024 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安阳市2024 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安阳市2024 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 6、与《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符合性分析 根据《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造纸和纸制品纳入通用行业绩效分级。对照通用涉VOCs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分析如下: 表1-11 与通用涉VOCs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相符性分析
综上,本项目符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通用涉VOCs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 7、备案相符性分析 表1-12 备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评价结合企业实际,细化了生产设备。本项目建设内容与备案内容一致。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 1、项目基本情况 永发(河南)模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珠江路2号。 2018年8月,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年产1.9亿件高端精品纸模包装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现有工程”),委托编制了《永发(河南)模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9亿件高端精品纸模包装产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并于2018年9月25号取得《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关于永发(河南)模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9亿件高端精品纸模包装产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滑环审[2018]68号。现有工程于2018年11月通过了自主验收。 目前,根据企业投资计划,计划在现有厂区内投资43万元,建设高端精品纸浆模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本项目不改变现有工程生产工艺,不新增全厂产能,仅部分产品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增加喷胶工艺,增加喷胶工艺的产品量为2000万件/年。 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类别属于“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22-38.纸制品制造223*-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项目主要组成及工程内容见表2-1。 表2-1 本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
2、项目主要产品及产量 本项目不改变现有工程生产工艺,不新增全厂产能,仅部分产品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增加喷胶工艺,增加喷胶工艺的产品量为2000万件/年。详见下表。 表2-2 本项目建设前后产品变化情况
3、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本项目建设前后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详见下表。 表2-3 本项目建设前后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
注:根据设计,本项目喷胶工序,使用水性白乳胶量为2g/件,喷胶产品量为2000万件/年,则水性白乳胶用量为40 t/a。 新增原辅材料成分及理化性质说明如下: 水性白乳胶:成分为水45-50%、醋酸乙烯-乙烯共聚物50-55%。白色液体;任何比例溶于水;有轻微气味;沸点约100℃;比重1.03;不燃;急性毒性:LD50:无资料,LC50:无资料;安定性:稳定。 液压油:琥珀色室温下液体,闪点:222℃,自燃点:>320℃,相对密度(水=1):0.896,相对密度(空气=1):>1,沸点:>290℃,饱和蒸气压:<0.5Pa/20℃,溶解性:不溶于水,稳定性:稳定。 4、项目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4。 表2-4 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本项目尚未建设,建设单位无法提供准确的设备型号、规格。本评价产能核算按照建设单位设计的设备产能进行核算。同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设备选型时,不得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及《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四批)》中落后淘汰的设备。 产能核算:根据建设单位设计,本项目点胶机5台,单台设备最大产能14400件/台•天,年生产300天,经计算,本项目点胶机合计最大产能为2160万件/年;本项目压泡机5台,单台设备最大产能14400件/台•天,年生产300天,经计算,本项目压泡机合计最大产能为2160万件/年。点胶机、压泡机设计产能均大于2000万件/年,可满足项目生产及产能需求。 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需劳动定员10人,结合建设单位实际,本项目员工从现有工程员工中调配,不新增员工。本项目年运营300天,两班制,10h/班。 6、公用工程 (1)给水排水 本项目供水依托现有工程供水管网供给。本项目无生产用水。本项目员工从现有工程员工中调配,不新增员工,因此,不新增全厂生活用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本项目员工从现有工程员工中调配,不新增员工,因此,不新增全厂生活废水。 (2)供电 本项目用电主要为设备用电,年耗电量12万kwh,依托现有工程供电管网供电。 7、平面布置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及建筑面积,仅在现有工程流水线上增加点胶机、压泡机,即不改变现有工程生产工艺,又能满足部分产品喷胶需求,设计较为合理。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2。 |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1、施工期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及建筑面积,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工期较短,影响较小,评价不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 2、运营期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2.1运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不改变现有工程生产工艺,不新增全厂产能,仅部分产品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增加喷胶工艺。喷胶工艺流程如下: 图2-1 本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简述: 1、喷胶:本项目喷胶工序使用点胶机。点胶机通过自带供料泵将胶桶中水性白乳胶压进与活塞室相连的进给管中,当活塞处于上冲程时,活塞室中填满胶,当活塞向下推进滴胶针头时,胶从针嘴压出。滴出的胶量由活塞下冲的距离决定,通过软件的设定自动控制。喷胶工序由点胶机机械臂完成,非手工操作。该工序会产生设备噪声,喷胶废气,废胶桶。 2、压泡:本项目喷胶后半成品使用压泡机进行压平修正。压泡机具有成型质量稳定、粘合速度快的特点,有利于提高项目产品品质。该工序会产生设备噪声,压泡废气。 2.2运营期产污环节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类型及产生来源情况见下表。 表2-5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物类型及其产生来源一览表
注:本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后,采用密封桶或塑料袋贮存,可有效杜绝危废间贮存废气,评价不再分析危废间废气。 |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 2018年8月,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年产1.9亿件高端精品纸模包装产品升级改造项目,委托编制了《永发(河南)模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9亿件高端精品纸模包装产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并于2018年9月25号取得《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关于永发(河南)模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9亿件高端精品纸模包装产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滑环审[2018]68号。现有工程于2018年11月通过了自主验收。 目前,根据企业投资计划,计划在现有厂区内投资43万元,建设高端精品纸浆模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本项目不改变现有工程生产工艺,不新增全厂产能,仅部分产品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增加喷胶工艺,增加喷胶工艺的产品量为2000万件/年。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分析如下: 1. 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1)环评及验收手续 表2-6 现有工程环评及验收手续履行情况一览表
(2)排污许可手续 2018年3月27日,建设单位首次申报并取得了企业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410526MA3X533W9Q001P。目前,建设单位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4年2月6日至2029年2月5日。建设单位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根据要求进行了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填报了执行报告,符合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 2.现有工程基本情况 现有工程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珠江路2号,年产1.9亿件高端精品纸浆模塑产品。现有工程劳动定员1110人,年运营300天,两班制,10h/班。生产工艺为浆板-散浆-磨浆-悬浮液-脱水-成型-切边。 表2-7 现有工程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
表2-8 现有工程主要设备一览表
由上可知,现有工程验收后发生了变动(变动内容:增加生活污水单独排放口1个(DW002);增加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面积),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现有工程变动内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规范涉变动污染影响类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豫环办〔2023〕4号)》,项目验收后变动内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可直接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前,现有工程变动内容均已纳入企业排污许可证,填报了相关内容。 3. 现有工程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 (1)废气 现有工程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 依据《永发(河南)模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9亿件高端精品纸模包装产品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中数据,如下: 表2-9 食堂油烟排放监测结果(1)
表2-10 食堂油烟排放监测结果(2)
经核算,现有工程油烟净化器油烟处理效率>93%,排放浓度均符合《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型标准要求。 (2)噪声 现有工程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环保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噪声污染源强为75~90dB(A)之间。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现有工程环评批复要求。 依据《永发(河南)模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废水、噪声监测报告(2024.3.31)》中数据,现有工程厂界噪声监测数据如下: 表2-11 噪声监测结果
(3)废水 现有工程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全部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约90%回用生产,少量用于地面冲洗及模具清洗。地面冲洗及模具清洗废水重新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多余生产废水通过排放口DW001,排入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排放口DW002,排入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依据《永发(河南)模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废水、噪声监测报告(2024.10.8)》中数据,现有工程废水监测数据如下: 表2-12 废水监测结果
由上表可知,现有工程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满足《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 )表2造纸企业及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生活废水经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均达标排放。 根据建设单位统计,现有工程生产废水排放量约800m3/d,生活废水排放量约80m3/d,合计880m3/d(264000 m3/a)。现有工程废水排入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尾水执行《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表1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水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排放限值一级标准,即COD≤40mg/L、NH3-N≤3(5)mg/L。则现有工程排入外环境污染物为:COD:264000m3/a×40mg/L×10-6=10.56t/a;NH3-N:264000m3/a×3mg/L×10-6=0.792t/a. (4)固体废物 根据建设单位统计,现有工程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箱/袋、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料1500t/a、污水处理站污泥15t/a,外售给造纸厂或其他企业作为填料;废包装箱/袋10t/a,外售给废品站;废液压油1t/a、废油桶0.02 t/a、含油抹布0.001 t/a,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166.5t/a,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 现有工程批复排放量 根据《永发(河南)模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9亿件高端精品纸模包装产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及其批复,批复总量指标为COD:20.4t/a;氨氮:1.176t/a。 由上文核算,现有工程COD实际排放量为10.56t/a,氨氮实际排放量为0.792 t/a,均满足现有工程批复总量指标要求。 5.现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 现有工程环保手续较为完善,验收后变动内容均已纳入企业排污许可证,填报了相关内容。并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根据要求进行了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填报了执行报告,符合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因此,现有工程不存在环保问题。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常规污染物 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环评引用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公布的《2023年滑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滑县常规大气污染物中SO2、NO2年均浓度、CO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PM2.5、PM10年均浓度、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超标,PM2.5为影响该区域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本项目所在区域滑县的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 分析超标原因为:随着滑县工业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费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导致PM2.5等二次污染呈加剧态势。 表3-1 滑县2023年区域空气质量评价表 单位:ug/m3(一氧化碳:mg/m3)
(2)特征污染物 本项目其他特征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常见问题解答第7条:“技术指南中提到‘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其中环境质量标准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地方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包含《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97)、《前苏联居住区标准》(CH245-7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等导则或参考资料。排放的特征污染物需要在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限值要求才涉及现状监测、且有限引用现有监测数据”。本项目其他污染物的非甲烷总烃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没有标准限值要求,且河南省没有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因此,本项目不对非甲烷总烃进行现状监测。 2、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纳污河流为金堤河,评价引用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公布的《2023年滑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金堤河大韩桥自动站断面监测数据,见下表: 表3-2 2023年大韩桥自动站各评价因子监测浓度及评价结果 单位:mg/L(pH值除外)
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为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分析超标原因为:沿途居民生活废水及部分工业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导致所在区域地表水超标。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4、生态环境现状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珠江路2号,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属于产业园区外新增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5、土壤、地下水环境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厂房均已硬化,项目建成后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本项目在做好防渗的情况下,对区域的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很小。因此本次评价期间不再对项目土壤、地下水环境开展现状调查。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和保护级别见下表3-3。 表3-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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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1.废气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及无组织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承诺执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通用涉VOCs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 |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表3-4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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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本项目员工从现有工程员工中调配,不新增员工,因此,不新增全厂生活废水。生活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3-5 生活废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3.噪声 根据《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1-2025年)和滑县声环境功能区划(2021-2025年)的通知》(滑政办(2022)14号),本项目运营期南、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其他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3-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现有工程批复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20.4t/a;氨氮:1.176t/a。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COD:20.4t/a;氨氮:1.176t/a。 (2)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现有工程不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44t/a。 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非甲烷总烃:0.044t/a (3)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综上,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COD:20.4t/a;氨氮:1.176t/a,非甲烷总烃:0.044t/a。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非甲烷总烃:0.044t/a。 (4)削减替代方案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要求,本项目新增非甲烷总烃需进行倍量替代。 倍量替代量为非甲烷总烃:0.088t/a。 根据《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关于永发(河南)模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端精品纸浆模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的核定意见》: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及建筑面积,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工期较短,影响较小,评价不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 |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喷胶、压泡废气。 (1)喷胶、压泡废气源强核算 本项目喷胶使用水性白乳胶,用量为40 t/a。水性白乳胶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根据建设单位设计,本项目点胶机、压泡机均为全自动设备,点胶、压泡操作区设置密闭罩,由软件控制,自动完成点胶、压泡操作。喷胶、压泡过程中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管道,引至1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源强核算:根据建设单位检测报告,水性白乳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检测结果为4g/L,水性白乳胶密度为1.03kg/L. 本项目水性白乳胶用量为40 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40t/a×1000÷1.03 kg/L×4g/L÷1000000 =0.155t/a。治理设施集气效率按90%,处理效率按80%计,经计算,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28t/a,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16t/a。 本项目点胶机、压泡机点胶、压泡操作区密闭罩约1m3/个,共设置10个。 建设单位设计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风量为5000m3/h,对喷胶、压泡废气进行负压收集。生产时间按300d/a,20h/d,经计算,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mg/m3,排放速率为0.005kg/h。 (2)本项目废气产生情况一览表 表4-2 本项目废气产生情况一览表
(3)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及达标分析 表4-3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及达标分析
由上述分析可知,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及无组织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通用涉VOCs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4)污染物排放口情况 表4-4 项目污染物排放口情况
(5)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喷胶、压泡废气经1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参考同类企业有机废气处理措施,并咨询主管部门意见,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为可行技术。同时,根据核算,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6)非正常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非正常情况为生产过程环保设施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情况,以无法正常运行情况下核算非正常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4-5 项目非正常情况污染物排放分析表
(7)废气检测要求 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造纸工业(HJ 821-2017)》有关规定,项目须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废气监测要求见下表: 表4-6 本项目自行监测计划表
(8)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 表4-7 项目污染物排放核算表
(9)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依据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公布的《2023年滑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滑县常规大气污染物中SO2、NO2年均浓度、CO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PM2.5、PM10年均浓度、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超标,PM2.5为影响该区域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本项目所在区域滑县的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但是,本项目运营期废气经治理后均达标排放,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功能,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距离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侧及东北300m的龙城花园、龙栖湾、建业辰合学府,距离较远。本项目运营期废气经治理后均达标排放,对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 本项目喷胶、压泡废气经1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参考同类企业有机废气处理措施,并咨询主管部门意见,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为可行技术。同时,根据核算,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经有组织收集治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为1mg/m3,排放速率为0.005kg/h,同时,通过密闭集气,强化有组织废气收集,可有效降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及无组织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通用涉VOCs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达标排放。 因此,项目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本项目员工从现有工程员工中调配,不新增员工,因此,不新增全厂生活废水。 现有工程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入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措施可行。 3、噪声 (1)噪声源强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污染源强为75~90dB(A)之间。本项目噪声为连续噪声。评价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①从声源上控制,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②机械设备建设减振基础;③机械设备安装在车间内,建筑隔声;④高噪声设备分散布局,远离周边敏感点。经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项目噪声源强可降低20-30dB(A)。项目噪声源强如下: 表4-8 项目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一览表
注:以厂区西南角为坐标原点建立坐标系。 表4-9 项目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一览表
注:以厂区西南角为坐标原点建立坐标系。 (2)预测模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技术要求,本次评价采取导则上推荐模式。 (一)单个室外的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基本公式 如已知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从63Hz到8KHz标称频带中心频率的8个倍频带),预测点位置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Lw—倍频带声功率级,dB; Dc—指向性校正,dB;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级的偏差程度。指向性校正等于点声源的指向性指数DI加上计到小于4π球面度(sr)立体角内的声传播指数DΩ。对辐射到自由空间的全向点声源,Dc=0dB。 A—倍频带衰减,dB;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bar—声屏障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如已知靠近声源处某点的倍频带声压级Lp(r0)时,相同方向预测点位置的倍频带声压级Lp(r)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预测点的A声级LA(r),可利用8个倍频带的声压级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Lpi(r)—预测点(r)处,第i倍频带声压级,dB; ΔLi—i倍频带A计权网络修正值,dB(见附录B)。 在不能取得声源倍频带声功率级或倍频带声压级,只能获得A声功率级或某点的A声级时,可按下列公式作近似计算。 (二)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① Lp2=Lp1-(TL+6) 式中:Lp2—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dB; Lp1—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dB; 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隔声量,dB。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声压级或A声级; Lw—倍频带声功率级,dB; Q—指向性因素;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 R—房间常数;R =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 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②
式中: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j(T)—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总数。 ③ LP2i(T)=LP1i(T)-(TLi+6) 式中: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TLi—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 ④ Lw=LP2(T)+10lgS 式中:Lw—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 LP2(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声源的声压级,dB; S—透声面积,m2 (三)预测点A声级的计算 式中: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 LPi(r)—预测点(r)处,第i倍频带声压级,dB; ΔLi—第i倍频带的A计权网络修正值,dB。 (四)预测点总A声压级的计算 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室外声源个数; ti—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 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tj—在T时间内j声源工作时间,s; 预测点的贡献值和背景值按能量叠加方法计算得到的声级。 噪声预测值(Leq)计算公式为: 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 (3)预测结果分析 本项目厂界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10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噪声对南、北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对东、西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后设备噪声对该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噪声监测要求见表4-11。 表4-11 噪声监测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胶桶、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含油抹布、职工生活垃圾。 (1)废胶桶 本项目水性白乳胶会产生废胶桶,产生量约0.5t/a,为一般固废,由胶水供货商回收再利用。 (2)废油桶 本项目液压油会产生废油桶,产生量约0.001 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49中编号为900-041-49的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废活性炭 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中介绍,活性炭的有效吸附量约300g/kg活性炭,活性炭吸附饱和后需进行更换。经计算,本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去除有机废气量约为0.111t/a,则活性炭消耗量约0.37t。企业活性炭装填量为0.5吨(活性炭碘值在800mg/g及以上),1年更换一次。因此,废活性炭(包括活性炭和吸附的有机废气)总产生量为0.611t/a。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规定的“HW49 其他废物”中的“900-039-49”类危险废物,废活性炭采用密闭容器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4)废液压油 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会产生的废液压油,每年更换量0.00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08中编号为900-218-08的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含油抹布 本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会产生的含油抹布,产生量0.001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49中编号为900-041-49的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职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从现有工程员工中调配,不新增员工,不新增全厂生活垃圾。 表4-12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表4-13 危险废物污染情况表
表4-14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危险废物的收集和暂存管理要求: 建设单位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贮存,并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要求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做到“六防”(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严格做到防渗和渗漏收集措施,设置不同废物的警示标示,分区、分单元进行储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外排,或外卖给其他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并应加强管理,严防危废在产生、贮存、运输过程中发生跑、冒、滴、漏现象。项目在正式生产验收前,应与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相关协议。 危险废物应尽快由资质单位运走处理,不宜在厂内存放过长时间,确需暂存的,应根据河南省环保厅发布的《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试行)》,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的收集和暂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施行,如下: ①厂内应设立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的临时贮存控制要求,有符合要求的专用标志。 ②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③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暂存点相容。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④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 ⑤贮存区内禁止混放不相容危险废物。按照危废特性分类进行储存,禁止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废物中储存。 ⑥总贮存量不超过300kg(L)的危险废物要放入符合标准的容器内,加上标签,容器放入坚固的柜或箱中,柜或箱应设多个直径不少于30毫米的排气孔。不相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防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⑦将危险废物分别置于专用容器和袋装内并设置警示标识,要求做到“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最终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固废在储存转运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和转移联单制度进行。 ⑧危废的暂存区必须有明显标志,具有耐腐蚀、耐压、密封和不与所贮存的废物发生发应等特性。 ⑨危险废物由相应资质的处置公司定期清运,包装容器为密封桶和塑料袋,外包装上粘贴有标签,注明种类、成份、危险类别、产地、禁忌与安全措施等。 通过以上措施,固体废物对项目区内及周边环境影响都较小。 5、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 营运期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主要为危险废物等暂存不当,发生泄露,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可能发生渗漏的区域包括危废暂存间。建设单位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全厂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间、生产车间、仓库作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防渗措施满足相关规定的防渗要求,阻断各污染物污染土壤的途径。加强对设备的维护、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同时定期检查,即使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从而有效防止项目运营过程对地下水或通过下渗作用对土壤造成影响。 结合项目各生产设备、贮存等因素,对全厂进行分区防控,全厂分区防渗区划见表4-15: 表4-15 全厂分区防渗方案及防渗措施表
本项目通过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后,不会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本项目无需进行土壤和地下水例行监测。 6、环境风险 (1)风险源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并综合考虑项目所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确定全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为液压油、废液压油。 根据企业设计,厂区液压油最大暂存量0.05吨,废液压油最大暂存量1.005吨。 表4-16 风险物质情况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1,确定全厂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2)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类型为液压油、废液压油的泄露,会对土壤、地下水、环境空气造成污染。在落实好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做好风险应急和风险管理后,项目发生环境风险的概率较低,环境风险可以接受。项目主要风险源分布情况、影响途径及防范措施详见下表。 表4-17 风险分析一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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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1喷胶、压泡废气排口 | 非甲烷总烃 | 密闭集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1套。集气效率90%,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8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及无组织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通用涉VOCs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
厂界 | 非甲烷总烃 | 密闭集气,强化有组织废气收集 | ||
地表水环境 |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本项目员工从现有工程员工中调配,不新增员工,因此,不新增全厂生活废水 | |||
声环境 | 设备噪声 | 噪声 | 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本项目不设单独固废收集暂存设施,依托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收集桶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全厂采取分区防控措施,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间、生产车间、仓库作为一般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绿化之外的其他区域作为简单防渗区。 | |||
生态保护措施 | /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①加强管理,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企业应组建应急事故处理抢险队,制定应急预案,并经过严格的培训和演练; ②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危废暂存间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发现泄露,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防止泄露污染土壤、地下水。 |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 |
六、结论
永发(河南)模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端精品纸浆模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评价建议后,各项污染因素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 3 \* GB3 \* MERGEFORMAT |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 4 \* GB3 \* MERGEFORMAT |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 = 5 \* GB3 \* MERGEFORMAT |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 6 \* GB3 \* MERGEFORMAT |⑥} | 变化量 { = 7 \* GB3 \* MERGEFORMAT |⑦}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 | 0.044t/a | 0.044t/a | +0.044t/a | |||
废水 | COD | 20.4 t/a | / | 20.4 t/a | 0 | |||
氨氮 | 1.176 t/a | / | 1.176 t/a | 0 |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废边角料 | 1500 t/a | / | 1500 t/a | 0 | |||
污水处理站污泥 | 15 t/a | / | 15 t/a | 0 | ||||
废包装箱/袋 | 10 t/a | / | 10 t/a | 0 | ||||
废胶桶 | / | 0.5 t/a | 0.5 t/a | +0.5 t/a | ||||
生活垃圾 | 166.5 t/a | / | 166.5 t/a | 0 | ||||
危险废物 | 废油桶 | 0.02 t/a | 0.001 t/a | 0.021 t/a | +0.001 t/a | |||
废活性炭 | / | 0.611t/a | 0.611t/a | +0.611t/a | ||||
废液压油 | 1 t/a | 0.005t/a | 1.005t/a | +0.005t/a | ||||
含油抹布 | 0.001 t/a | 0.001t/a | 0.002 t/a | +0.001t/a |
附图附件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全厂平面布置图
附图3滑县水系图
附图4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图
附图5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用地功能布局图
附图6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总体空间布局图
附图7滑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2021-2025年)
附图8滑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图(2021-2025年)
附图9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现状图
附图10全厂周边环境示意图
附图11全厂分区防渗图
附图12《河南省三线一单综合信息应用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附图13现场照片
附件:
附件1企业委托书
附件2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附件3企业承诺
附件4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入驻证明
附件5企业营业执照
附件6水性胶VOC测定
附件7现有工程环评批复
附件8现有工程验收意见
附件9建设单位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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