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吨纸浆模塑餐具项目环评报告表(公示)

文摘   2024-12-16 00:04   广东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一次性可降解纸浆模塑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江苏睿之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4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附件    

附件1 委托书

附件2 备案证

附件3 营业执照

附件4 法人身份证

附件5 项目投资协议书

附件6 用地红线图

附件7 青伊湖检测报告

附件8 环评合同

附件9 乡镇初审意见

附件10 信用承诺书

附件1环评公示

附件12 危废处置落实措施说明

附件13 建设单位承诺书

附件14 土地租赁合同

附件15 锅炉申请说明

附件16 防油剂SVHC检测报告

附件17 防水剂SVHC检测报告

附件18 年产纸浆模塑制品2000吨新建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附件19 现场踏勘记录表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青伊湖镇工业集中区土地利用规划

附图3 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

附图4 本项目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关系图

附图项目水系图

附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7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图

附图8 引用监测点与本项目位置关系图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一次性可降解纸浆模塑产品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

2408-321322-04-01-839663

建设单位联系人

邵**

联系方式

1529****97

建设地点

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青伊湖镇后乡工业园区8号

地理坐标

(东经118度5226.714秒,北纬34度1933.962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C2239纸制品制造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造纸和纸制品业38纸制品制造;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建设性质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宿迁沭阳县发改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沭发改备〔2024129

总投资(万元)

12000

环保投资(万元)

200

环保投资占比(%)

1.7

施工工期

6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

用地(用海)

面积(m2

16072.55m224.11亩)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规划情况

2013年12月15日,沭阳县人民政府以沭政复〔2013〕28号文《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高墟镇等40个乡镇(场、街道)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的批复》,批准设立青伊湖镇工业集中区。        

2018年9月10日,沭阳县促进乡镇工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关于对青伊湖镇申请设立工业集中区的批复》,正式更名并批准设立青伊湖镇工业集中区。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项目所在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见表1-1。

表1-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一览表

规划环评文件名称

审查机关

审查文件

文号

青伊湖镇工业集中区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沭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青伊湖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沭环审〔2018〕106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所在园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见表1-2。

表1-2  与规划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规划要求

本项目

是否相符

用地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青伊湖镇工业集中区,根据青伊湖镇工业集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见附图2),项目所在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用地红线图见附件6。

相符

产业定位符合性分析

产业定位:板材、家居制造、电子、装备制造、新材料、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等生产和销售

本项目位于青伊湖镇工业集中区,属于纸制品制造行业,不属于园区禁止和限制类项目,且建设单位已与青伊湖镇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见附件5)              

相符

表1-3  与沭环审〔2018〕106号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规划要求

本项目

是否相符

总体要求

必须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动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按照ISO14000标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进区企业要实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采用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并应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水重复利用率、资源利用率等指标应达相应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本项目位于青伊湖镇工业集中区,根据青伊湖镇工业集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见附图2),项目所在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用地红线图见附件6

相符

合理规划总体布局,加强生态建设              

必须加强对入区企业的污染控制,鼓励和优先发展生产工艺、设备和环保设施先进及污染低、技术含量高、节能、节约资源的项目。其产业定位为板材、家居制造;电子、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加工;农副产品加工;新材料等生产和销售。国家、省、市要求需上级部门审查的须另行报审。化工、电镀、炼油、制革、印染、造纸、产生“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等项目和有放射性污染项目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环保政策和技术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去

本项目不属于该条款的禁止建设

项目

相符

所有入区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本项目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评价要求:在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营阶段,落实“三同时”制度

落实该条款内容后相符

集中区内规划的建设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用地性质发生变化时按规定执行“占补平衡”的政策

本项目位于青伊湖镇工业集中区,未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已与沭阳县青伊湖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协议书(附件5)

相符

按规定设置防护距离

本项目正常生产条件下,无无组织废气排放,不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              

相符

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集中区应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的理”的原则设计区内给排水管网。加快区内污水处理厂建设,在污水处理厂未投入营运前,区内企业废水需由企业自身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必须达到相关回用水质标准后回用;污水处理厂投运后,集中区内生活污水必须自行处理,尽量回用,剩余废水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所有企业不得自设污水外排口

本项目位于青伊湖镇工业集中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园区内污水管网

相符

加快集中区集中供热系统建设,集中供热设施采用天然气为供热能源。集中供热工程实施后,现有锅炉须拆除

本项目热压工艺需要达到280℃,现有集中供热工程产生的蒸汽温度无法满足生产需求,须使用导热油炉传热。已获得沭阳县青伊湖镇人民政府批准,详见附件15

相符

集中区内固废应视其性质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和综合利用,堆放、暂存场所要严格按照固体废物贮存有关要求设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必须送有资质和处理能力的单位安全处置              

本项目位于青伊湖镇工业集中区,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统一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中的相关规定

相符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高度重视并加强集中区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集中区及区内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和减轻事故危害

本项目建成后将认真落实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按《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环发〔2023〕7号)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进行全厂风险防范措施管理

落实该条款内容后相符

集中区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集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出《报告书》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值,新增常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沭阳县总量指标内;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可根据环境要求和入区企业实际情况由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核批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和行业要求,总量按要求申请

相符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规定。

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沭阳县青伊湖镇工业集中区,与“三线一单”符合性见表1-4,与《关于印发<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宿环发〔2020〕78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5

表1-4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名称

判据

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和《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厂区南边的古泊河(沭阳县)清水通道维护区,直线距离约为3.75km,详见附图4。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厂区西南边的淮沭河第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距离约28.8km。详见附图3

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宿迁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宿迁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PM10四项基本污染物达标,臭氧(O3)、PM2.5指标有超标现象,所以宿迁市为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臭氧(O3)、PM2.5

沭阳县制定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沭阳县2023年大气、水、土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沭政办发〔2023〕15号)中相关任务,预计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会进一步好转。

根据《宿迁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区域地表水体为十里长圩,监测断面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投产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

全市用水总量不超过30.03亿立方米,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3.73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7.26万公顷

本项目不属于耗水行业;所用原材料主要为外购,无有毒有害材料,本项目所需电能、燃气、水资源由青伊湖镇工业集园区统一供给,无其他自然资源消耗;项目用地现状为园区的工业用地;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对照《关于印发<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宿环发〔2020〕78号)

本项目位于青伊湖镇工业集中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具体相符性分析见表1-5的内容

表1-5  与宿环发〔2020〕78号相符性分析

管控              

要求

文件要求

本项目

是否

相符

空间

布局

约束

纺织服装业禁止引入含印染的纺织、服装加工;电子、装备制造业禁止引入电路板生产和电镀等涉重行业;新材料行业禁止

引入设备和工艺属于国家和省级产业政

策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板材、家居制造业禁止引入使用溶剂型涂料的板材、家具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生产和销售禁止引

入含酿造、发酵以及耗水量大的工艺

本项目生不属于该条款的禁止建设内容

相符

污染

物排

放管

                               

 

大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7.64吨/年、氮氧化物35.74吨/年、烟(粉)尘3.662吨/年、挥发性有机物3.295吨/年、甲醛

2.443吨/年;水污染物排放量:废水排放量27.3万吨/年、化学需氧量13.65吨/年、悬浮物2.73吨/年、氨氮1.365吨/年、总磷0.137吨/年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0.06t/a、二氧化硫:0.612t/a、氮氧化物:2.448t/a、氨气:0.492t/a;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0.479t/a、SS:0.274t/a、氨氮:0.055t/a、BOD5:0.349t/a、总磷:0.006t/a、总氮:0.082t/a。

污染物排放量已向宿迁市沭阳生态环境局申请总量,在沭阳县范围内平衡。

相符

环境风险防控              

应当严格物流仓储企业的监管,不得从事有毒有害及危险化学品的仓储物流;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加装危险物质检测及报警装置,四周加强绿化,储罐应与环境敏感点保持一定距离;环境风险水平不可接受的企业应加强要求或不予批准入区建设;工业集中区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成立和完善工业集中区的安全环保机构,负责工业集中区正常运营期间的环境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定期对工业集中区内可能存在环境风险的区域进行检

查维护

本项目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评价要求:在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营阶段,落实“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落实该条款内容后相符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0.5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8立方米/万元;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及以上要求

本项目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0.5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8立方米/万元。

相符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各项政策规定。

(二)与项目相关的环保政策的符合性

1、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相符性分析        

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6

表1-6  与(长江办〔2022〕7号)相符性分析

相关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该条款的建设内容

符合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本项目位于青伊湖镇工业集中区,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符合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青伊湖镇工业集中区,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符合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青伊湖镇工业集中区,不属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的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符合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该条款的建设内容

符合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本项目不属于该条款的建设内容

符合

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

本项目不属于该条款的建设内容

符合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本项目位于青伊湖镇工业集中区,从事纸制品制造项目,不属于该条款的建设内容

符合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该条款的建设内容

符合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本项目为纸制品制造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

符合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中的落后、淘汰设备及产能,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符合

2、与《江苏省生物质电厂与锅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与《江苏省生物质电厂与锅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见表1-7

表1-7  与《江苏省生物质电厂与锅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相关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总体要求

综合运用“生物质改气、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集中供热等措施推进生物质锅炉淘汰,保留的生物质锅炉达到江苏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相关要求。

本项目投产后生物质锅炉将实施除尘、脱硝、脱硫提升改造,可达到江苏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相关要求

符合

重点任务              

烟气脱硝推荐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低氮燃烧等高效脱硝工艺,全面淘汰“氧化脱硝”工艺;烟气除尘推荐采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滤筒除尘器等先进工艺;烟气脱硫推荐采用干法或半干法脱硫。严格控制风量配比,避免或消除漏风现象。产尘点应按照“应收尽收”原则配置废气收集设施,确保收集治理设施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转

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烟采用SNCR+SCR联合法脱硝+陶瓷多管除尘器+袋式除尘器;产尘点按照“应收尽收”原则配置废气收集设施,可确保收集治理设施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转

符合

全面加强无组织管控。企业应严格控制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除尘灰、灰渣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生物质原料等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通风口、进料口、出渣口等产尘点及车间应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如因安全生产等要求无法密闭、封闭的,应采取其他污染控制措施。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生产现场出口应设置车轮清洗和车身清洁设施,或采取其他有效抑尘措施。              

本项目严格控制生产工艺过程及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项目除尘灰、灰渣等粉状物料密闭储存,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入棚入仓,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通风口、进料口、出渣口等产尘点及车间采取密闭措施,可有效抑尘

符合

生物质电厂和生物质锅炉,严禁掺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城镇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及其他有害废弃物,以及煤炭、煤矸石等化石燃料。生物质燃料的原料须为农林剩余物,包括农作物秸秆(玉米秆、水稻秆、小麦秆、棉花秆、油料作物秸秆等)、农产品加工剩余物(花生壳、稻谷壳、果壳、甘蔗渣、糠醛渣等)及林业“三剩物”(抚育剩余物、采伐剩余物、加工剩余物)。推广使用破碎率不超过5%、水分不超过18%、灰分不超过8%、硫含量不超过0.1%、氮含量不超过0.5%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本项目使用生物质成型颗粒为燃料。

符合

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和环评批复要求等安装和运行自动监控设施。加快推进4蒸吨/小时及以上生物质锅炉安装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并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具备条件的生物质电厂和生物质锅炉企业,应通过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记录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生物质电厂和生物质锅炉企业料场堆场、进料口、出渣口、灰渣厂等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自动监控数据至少保存3年以上,视频监控数据至少保存6个月以上。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重点加大对浓度长期无明显波动、数据长期处于低位、相关参数发生突变等异常数据的核实及调查处理。              

本项目生物质锅炉为13.3蒸吨/小时,项目建成后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安装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并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落实该条款内容后相符

根据上表分析可知,建设项目与《江苏省生物质电厂与锅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是相符的。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项目由来

江苏睿之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521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该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在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青伊湖镇后乡工业园区8号,投资建设一次性可降解纸浆模塑产品生产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建成后将形成年产一次性可降解纸浆模塑餐具8000t的生产规模。目前,该项目已经取得了宿迁沭阳县发改局下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沭发改备〔2024129号),详见附件2备案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修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要求,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38纸制品制造,不涉及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不纳入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本项目配套建设113.3t/h生物质锅炉,属于“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小时(45.5兆瓦)及以下的”,应当编制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建设内容涉及本名录中两个及以上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确定,则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江苏睿之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见附件1),江苏苏北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在现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1。

表2-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类别

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m2

高度、层数、使用功能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9000

9m,一层,主要用于消毒、压模成型、切边、打孔

辅助工程

办公

1500

厂房砖混结构3.5m、3层、主要用于办公

锅炉房

740

位于厂区西北角,锅炉房内设置1台13.3t/h的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供热,导热油炉采用生物质成型颗粒作为燃料

员工生活区

1500

厂房砖混结构3.5m、3层、主要用于员工居住

储运工程

成品仓库

1300

位于厂区西侧,用于成品暂存

原料仓库

1700

位于厂区西侧,用于原料暂存

危废暂存间

20

位于厂区东北角,用于危废暂存

固废暂存间

30

位于厂区东北角,用于固废暂存

公用工程

给水

总用水量17790m3/a,由园区市政给水网供给

排水

生活污水2280m3/a;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项目所在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青伊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供电

总用电量120万kW·h/a,由园区供配电市政电网供给

供热

设置1台13.3t/h的生物质锅炉供热,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用量约为12000t/a            

废气治理

项目设置1台13.3t/h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通过一套废气处置装置:SNCR+SCR联合法脱硝+双碱法脱硫+陶瓷多管除尘+袋式除尘器除尘+40m排气筒DA001)

废水治理

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项目所在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由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青伊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治理

振动、噪声高的设备的基础配套安装橡胶减振垫,管道、泵采用阻尼金属减震器,气流量大的管路和设备接口采用软结构连接等措施

固废治理

设置20危险废物暂存间,30m2固废暂存间,位于厂区东北角。固废交有相应处理能力的资质单位处理,安全处置。

(三)主要产品及产能

本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见表2-2。产品质量标准见表2-3。

表2-2  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尺寸

单位

数量

生产时间

1

一次性可降解纸浆模塑餐具

按需定制

t

8000

7200h/a

表2-3  产品质量标准一览表

序号

项目

指标

1

安全要求

符合GB-4806.8-2022相关规定

2

感官要求

色泽正常,无异臭、霉斑或其他污染物

3            

水分含量

≤7%

4

性能要求

符合GB/T36787-2018相关规定

(四)主要生产单元、工艺、生产设施及参数

本项目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生产设计及参数见表2-4

                   

 

表2-4  项目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生产设施及参数表

       

主要生产单元

工序或工艺

生产设施名称

设备型号/参数

数量

生产车间

供料系统

供料池

120m3

6

压模成型

成型机

ZBJ-D7

90

真空泵

65KW

2

双螺杆变频空压机

SCR100DV

2

切边

切边机

/

60

打孔

打孔机

/

25

包装入库

塑封机

F-3500

15

锅炉房

供热

生物质锅炉

13.3t/h

1

注:因生产工艺调整,项目备案设备全自动反渗透纯净水设备现已取消建设。

(五)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的种类和用量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的种类和用量见表2-5

表2-5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的种类和用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主要组分

用量

形态

最大储存量

1

成品纸板

原生纤维

8500t/a

500t

2

食品级防油剂

/

170t/a

/桶装

10t

3            

食品级防水剂

/

340t/a

/桶装

20t

3

生物质成型颗粒

生物质

12000t/a

/袋装

80t

4

导热油

导热油

1.6t/a

/

5

矿物

矿物油

0.5t/a

/桶装

0.1t

6

尿素

尿素

500t/a

固/袋装

100t

7

塑料薄膜

聚乙烯

10t/a

1t

8

生石灰

/

5t/a

固/袋装

1t

9

氢氧化钠

/

7t/a

固/袋装

1t

注:①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燃料参照《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号)中关于生物质成型燃料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为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且配置了高效除尘设施(陶瓷多管除尘+袋式除尘,除尘效率99%),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是可行的。

表2-6 与排放污染物有关的物质或元素分析一览表

物料名称

理化性质特性

燃烧爆炸性            

毒性毒理            

矿物

本项目使用矿物油具有适宜的粘度及良好的粘温性能,良好的防锈性及抗氧化安定性,在高温高压条件下不易氧化变质,使用寿命长。具有良好的抗泡沫性,使油品在受机械不断搅拌的工作条件下,产生的泡沫易于消失以使动力传递稳定,避免液压油的加速氧化

/

/

导热油

具有抗热裂化和化学氧化的性能,传热效率好,散热快,热稳定性很好

/

/

(六)给排水

1、职工生活用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150人,40人在厂区宿,年工作300天。根据《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中相关数据,不在厂区食宿人员用水定额按50L/人·d计,在厂区宿人员用水定额按100L/人·d计。

2、尿素溶液配制用水

项目采用SNCR+SCR联合法脱硝,使用10%的尿素溶液作为还原剂,项目使用尿素约500t/a,则新鲜水的用量为5000t/a。使用的新水全部蒸发。

3、脱硫用水

本项目采用双碱法脱硫,采用纯碱启动、钠碱吸收SO2、钙碱再生的方法,钠碱可循环利用,正常运行情况下吸收过程无废水产生,根据设备厂商提供信息,脱硫塔流量约为2m3/h,项目年工作7200h,则脱硫塔年循环水量为14400m3,喷淋循环水仅补充蒸发损失部分,损耗量约为10%,则项目年补充量为1440t。

4、生产用水

项目作为原料生产用水约为8500m3/a,其中95%使用量在高温消毒、压模成型过程中蒸发,5%使用量进入产品

项目给排水情况见表2-7

表2-7  项目给排水情况

序号

用水项目

用水指标

用水定额

用水量

(m3/a)

排污系数

产污水量

(m3/a)

1

生活用水

110

50L/人.d

1650

0.8

1320

40人

100L/人.d

1200

0.8

960

2

尿素配制

/

/

5000

/

/

3            

脱硫用水

/

/

1440

/

/

4

生产用水

/

/

8500

/

/

合计

/

/

17790‬

/

2280

经查阅相关资料,“佛山市相盈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纸浆模塑制品2000吨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于2023年9月自主验收通过且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公示(见附件18)。经查阅该验收报告,该项目纸浆模塑制品生产工艺和给排水平衡与本项目基本一致,故本项目给排水平衡情况类比该项目可行。生产本项目给排水平衡情况见图2-1

图2-1  水平衡图  单位:m3/a

(七)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150人,40人在项目厂区内宿(不设员工食堂),采用3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八)厂平面布置

厂区大门设于临路一侧,方便出入。办公楼位于厂区西南侧,主要用于办公;生产车间分别位于厂区东侧,原料区位于厂区西侧,主要用于原料的存储;成品区位于原料区侧,主要用于成品暂存锅炉房位于原料区北侧,主要用于为生产供热。另外厂区四周结合防尘、减噪、美化环境等功能进行绿化。厂房布置设计符合设计规范,交通方便,布置合理,能够满足项目生产要求和相关环保要求,总平面布置见附图6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本项目为一次性可降解纸浆模塑产品生产项目,建设项目规模为年一次性可降解纸浆模塑餐具8000t。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见图2-2

      

图2-2  一次性可降解纸浆模塑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注: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刘全祖,沈祖广,黄良,俞朝晖,陈广学.纸浆模塑制品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J].包装工程,2018,39(7):97-103.)研究,同时参考佛山市相盈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纸浆模塑制品2000吨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见附件18),纸浆模塑产品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不属制浆造纸行业。

工艺流程简述

1、一次性可降解纸浆模塑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1进料:将所购成品纸、防油剂、防水剂等食品添加剂装入供料系统,加水搅拌后,存放于供料系统,后通过增压系统送入成型机。在供料过程中会产生噪声。

2)消毒、压模成型:成型机按照每个产品所需重量和形状完成真空自动吸模成型,然后热压固化定型(模具的温度上模230℃,下模250),在此过程中,利用导热油炉提供的热量同步完成高温消毒工序,脱水回流回供料系统,此工序会产生噪声。同时本项目热压成型工艺由生物质锅炉燃烧生物质成型颗粒供热,燃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气G1(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氨)、炉渣S1和噪声        

3)切边:将已固化定型的半成品放到切边机上将多余的外边切除形成符合标准尺的产品,98%边角料重新加入供料系统。此工序主要产生纸质边角料S2和噪声

4打孔:用打孔机对经过切边的半成品进行打孔,98%边角料重新加入供料系统。此工序主要产生纸质边角料S3和噪声

5检验:对餐具进行检验,98%不合格品重新加入供料系统。此工序会产生不合格产品S4

6包装入库:采用塑封机塑封机热封温度110℃,没有VOC产生和缠绕膜的方式将合格品进行包装,入库待售。

(二)主要污染工序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其主要的产污环节见表2-8

表2-8  产污环节一览表

污染物类型

编号

产污环节

污染因子

处置方式

废气G

G1

生物质锅炉

NOX、SO2颗粒物、氨

SNCR-SCR联合法脱硝+双碱法脱硫+陶瓷多管除尘+袋式除尘后通过4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W

/

职工生活用水

生活污水

化粪池

噪声N

/

设备生产运营

噪声

设备减振、厂房隔音等

固废S            

                             

 

                             

 

            

/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清运

S2、S3

切边、打孔

边角料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S4

检验

不合格品

/

原料使用

废包装桶

/

环境治理

除尘器粉尘

/

环境治理

除尘器布袋

S1

生物质锅炉

炉渣

/

供热

废导热油

/

设备维护

废矿物油

/

设备维护

废油桶

/

环境治理

废催化剂

/

环境治理

石膏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购买江苏省青盛木业有限公司的厂房用作生产车间,其厂房为闲置多年,不涉及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一)环境空气

1、基本污染物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PM10、PM2.5、CO、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本次评价选取2023年作为评价基准年,根据《宿迁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一览表见表3-1。

表3-1  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一览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μg/m3

标准值(μg/m3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8

60

13.33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5

40

62.5

达标

CO

24小时平均质量浓度

1mg/m3

4mg/m3

25

达标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69

160

105.63

不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63

70

90

达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39.8

35

113.71

不达标

2023年宿迁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年均值、二氧化氮的年均值、CO的24小时平均值、PM10的年均值,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O3的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PM2.5的年均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判定为不达标区。        

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确保高质量完成“十四五”及年度目标任务,沭阳县制定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沭阳县2023年大气、水、土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沭政办发〔2023〕15号),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大气进行防治:

1)持续推进产业能源结构调整

a.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b.严控“两高”行业产能;c.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d.严控化石能源消费;e.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f.积极发展清洁能源;g.常态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h.全面推进六大行业专项整治。

2)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

a.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友好减排;b.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c.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d.强化区域联防联控;e.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保障。

3)深入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a.深入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治;b.开展特色产业专项整治;c.深入开展低VOCs含量清洁原料替代;d.开展简单低效VOCs治理设施提升整治;e.推进VOCs在线数据联网、验收;f.强化VOCs活性物种控制;g.持续推进重点企业优化提升;h.加强臭氧污染应急管控。

4)深入打好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攻坚战

a.抓好地方法规宣贯落实;b.持续推进货物运输绿色转型;c.加强汽修行业监管;d.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e.大力推进传统车船清洁化;f.开展在用机动车专项整治;g.加强车船油品专项整治;h.推动港口船舶绿色发展;i.提升交通管理水平。        

5)深入打好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

a.加强工地厂区扬尘污染防治;b.加强渣土清运扬尘污染防治;c.推进堆场、码头扬尘污染防治;d.加强裸露地块扬尘污染防治;e.持续推进清洁城市专项行动;f.严防人为干扰监测数据。

6)深入打好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

a.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b.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c.加强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监管;d.开展散煤非法销售专项治理;e.推进PM2.5高值乡镇大气污染整治。

7)保障措施

a.加强组织领导;b.强化工作调度;c.强化督查曝光;d.强化考核问效。

2、其它污染物

本项目特征污染物为氨,氨数据引用江苏中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9日对沭阳县青伊湖垤庄工业集中区进行了7天的现状监测,环境空气监测点(G1垤庄),监测位点距离本项目2716m(详见附件7),监测结果见表3-2。

表3-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汇总表 单位:mg/m3

监测点

距离

方位

检测项目

采样时间

检测结果

浓度限值

达标判断

G1

2716m

NE

2023.8.3~2023.8.9

0.02~0.08

0.2

达标

注:“ND”表示未检出,污染物浓度低于检出限的按达标评价。

由表3-2可知:监测点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的限值要求。区域内的质量现状良好。        

(二)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主要的地表水体为十里长圩,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

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纳污水体十里长圩,根据《宿迁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市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Ⅲ比例为100%。全市15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优Ⅲ水体比例为86.7%,无劣Ⅴ类水体。全市35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优Ⅲ水体比例100%,无劣Ⅴ类水体。

(三)声环境

根据《宿迁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功能区噪声方面,各类功能区昼、夜间噪声均达标;区域环境噪声方面,全市城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6.8dB(A),达二级(较好)水平,与2022年相比,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方面,全市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2.1dB(A),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无需开展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该项目所在地厂界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地下水、土壤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本项目项目类别类项目,占地规模16072.55m2,为小型,敏感程度为不敏感,不进行土壤环境影响现状调查和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项目类别类项目,敏感程度为不敏感,不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现状调查和评价。

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3

表3-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保护对象及内容、规模

坐标

方位

最近距离(m)

功能区划及保护级别


大气

环境

沭阳县青伊湖派出

东经:118.873910

北纬:34.324474

S

55

大气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环境

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声环境3类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地表水环境

十里长圩,小型河

W

153

地表水IV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厂界外500m范围内没有特殊地下水资源


生态环境              

/









                     

(一)废气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表3-4 本项目有组织污染物执行的排放标准

标准名称

污染物

最高允许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

颗粒物

10

/

二氧化硫

35

/

氮氧化物

50

/

汞及其化合物

0.03

/

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工艺及新建锅炉采用SNCR-SCR脱硝工艺

2.28

/

烟气黑度

1

/

(二)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沭阳县青伊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标准没有要求的污染物执行沭阳县青伊湖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表3-5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

执行标准

COD

BOD5

NH3-N

SS

TN

TP

青伊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30

160

30

220

40

4

其外排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C标准,最终排入十里长圩河。见表3-6

表3-6  青伊湖污水处理厂外排水执行标准  单位:mg/L

执行标准

CODcr

SS

BOD5

NH3-N

TN

TP

青伊湖污水处理厂外排尾水标准

50

10

10

4(6)

12(15)

0.5

(三)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表3-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单位:dB(A)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厂界

3类

65

55

(四)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中的相关规定。

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见表3-8

表3-8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单位:t/a

污染物

产生量

削减量

申请总量

排放(接管)量

外环境排放量

废水

废水量(m3/a)

2280

0

2280

2280

COD

0.798

0.319

0.479

0.114

SS

0.684

0.41

0.274

0.023

氨氮

0.057

0.002

0.055

0.009

BOD5

0.410

0.061

0.349

0.023

总磷

0.007

0.001

0.006

0.001

总氮

0.091

0.009

0.082

0.027

废气

有组织

颗粒物

6

5.94

/

0.06

二氧化硫

6.12

5.508

/

0.612

氮氧化物

12.24

9.792

/

2.448

0.492

0

/

0.492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22.5

22.5

0

边角料

0.51

0.51

0

不合格品

0.16

0.16

0

废包装桶

10.2

10.2

0

除尘器粉尘

5.94

5.94

0

除尘器布袋

0.016

0.016

0

炉渣

40

40

0

石膏              

6

6

0

废导热油

1.6

1.6

0

废矿物油

0.5

0.5

0

废油桶

0.04

0.04

0

废催化剂

0.6

0.6

0








1、废水

本项目废水接管至青伊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污染物总量在青伊湖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总量中平衡。

项目废水接管申请量为:废水量:2280m3/a、COD:0.479t/a、SS:0.274t/a、氨氮:0.055t/a、BOD5:0.349t/a、总磷:0.006t/a、总氮:0.082t/a。

污染物排入环境量为:废水量:2280m3/a、COD:0.114t/a、SS:0.023t/a、氨氮:0.009t/a、BOD5:0.023t/a、总磷:0.001t/a、总氮:0.027t/a。

2、废气

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总量:0.06t/a二氧化硫排放总量0.612t/a、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448t/a氨排放总量:0.492t/a

本项目所排放的各类污染物需向宿迁市沭阳生态环境局申请排放总量。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排放量为零,不申请总量。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一)防尘措施

根据《宿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重点行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施工期的特点,防尘措施要求如下:

1、将防治扬尘污染的防治措施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按省规定的标准列入工程造价,足额拨付施工单位;

3、在施工承包合同、工程监理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4、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进行临时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5、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并落实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用于扬尘污染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施工扬尘条件的改善等,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主出入口外墙上或者其他显著位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主体及责任人、防治措施、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6、监理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对未按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且及时报告工程建设单位以及相关主管部门;

7按照规范要求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密闭围挡或者围墙;

8对裸露的地面、堆放的砂石、开挖和回填的土方、尚未清运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废弃物料等,覆盖防尘布或者符合环保要求的密目式防尘网;施工工艺和技术规范要求裸露的地面除外;        

9施工工地出入口内侧安装或者设置车辆冲洗设备、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保持施工工地出入口通道清洁;

10施工工地产生泥浆的,设置泥浆池、泥浆沟,防止泥浆溢流;废弃泥浆采用密封式罐车清运;

11经批准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对搅拌场点采取封闭、喷雾等防尘抑尘措施;

12土方工程在非雨雪天作业时,在作业面周围采取空中喷雾喷淋等防尘抑尘措施;

13厂房及相关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施工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工地的作业区、生活区进行混凝土硬化,道路强度、厚度、宽度满足安全通行、卫生保洁的需要;

2)建筑施工脚手架外侧设置不低于2000目/100cm2的密目式防尘网,拆除脚手架时采取先清理残留灰渣或者喷雾加湿等防尘抑尘措施;

3)楼层内、高空平台的建筑垃圾清理,采取洒水、喷淋等防尘抑尘措施,并密封清运,禁止高空抛撒。

14气象预报风力达到五级以上时,应当停止产尘量的工程作业。

综上所述,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以上一系列措施,可大幅度降低施工造成的大气污染。

(二)废水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期管理,针对施工期污水产生过程不连续、废水种类较单一等特点,可采取相应措施有效控制污水中污染物的产生量;        

2、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它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方可排放,砂浆和石灰浆等废液宜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固体废弃物一起处置;

3、水泥、黄沙、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

4、安装小流量的设备和器具,以减少在施工期间的用水量。

噪声、振动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夜间(22:00-6:00)不得进行高噪声、振动作业;

2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设备和施工方法;

3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

4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得在现场使用机拌混凝土;

5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本项目地基施工及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临时弃土,表层土单独堆存,后期表层土用于绿化覆土,其他土石方用于回填,多余土石方按沭阳县渣土管理的要求,运至指定地堆存。

2对有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应分类后回收利用,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按《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处置,不能随意丢弃倾倒,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另外,建设单位须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能随地洒落物料,不能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        

3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施工作业点设置临时集中定点存放处,由所在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严禁在工地焚烧各种垃圾废物。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污染物产排

一次性可降解纸浆模塑产品生产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物质锅炉供热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氨建设项目1台13.3t/h的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年用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约为12000t。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 2021年 第24号)》中的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污系数表-生物质工业锅炉中内容,燃烧1t生物质燃料产生1.02kg的氮氧化合物、燃烧1t生物质燃料产生17Skg的二氧化硫(本项目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含硫量参考《生物质衍生的燃料和化学物质》张瑞芹主编,即0.03%)、燃烧1t生物质燃料产生0.5kg的颗粒物。

氨经过脱硝反应器后,会有极少量氨逃逸进入烟气系统,之后与烟气中SO2反应生成硫酸氢铵,正常工况下不会有氨气通过排气筒排入大气,根据《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78-2021),SNCR-SCR联合法脱硝技术:新建项目宜控制氨逃逸质量浓度低于2.28mg/m3,改造项目宜控制氨逃逸质量浓度低于3.8mg/m3;本项目以新建项目采用SNCR-SCR联合法脱硝技术,本项目逃逸氨浓度以2.28mg/m3计。        

                     

 

本项目各污染源强核算见表4-1。

表4-1  污染物源强核算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计算基数

产污系数

产生量

来源

系数

t/a

生物质锅炉

颗粒物

生物质成型颗粒12000t/a

《锅炉产排污量核算系数手册》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污系数表-生物质工业锅炉

0.5kg/t-原料

6

二氧化硫

17Skg/t-原料

6.12

氮氧化物

1.02kg/t-原料

12.24

30000m3/h

7200h/a

《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78—2021)            

2.28mg/m3

0.492

注:二氧化硫的产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其中含硫量(S%)是指生物质收到基硫分含量,以质量百分数的形式表示。例如生物质中含硫量(S%)为0.03%,则S=0.03

本项目设1台13.3t/h的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供热,锅炉配套使用除尘脱硝脱硫系统废气处置: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SNCR+SCR联合法脱硝+双碱法脱硫+陶瓷多管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脱硝、脱硫、除尘分别为80%、90%、99%。风量为30000m³/h。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污染物有组织产排见表4-2

                     

 

                     

 

        

                     

 

        

                     

 

                     

 

        

                     

 


 

表4-2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生产线

装置

排放源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时间/h

核算方法

风量

m3/h

产生浓度mg/m³

产生速率kg/h

产生量t/a

收集效率/%

工艺

处理效率/%

排放浓度mg/m³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

t/a

锅炉供热

DA001

生物质锅炉

颗粒物

系数法

30000

27.778

0.833

6

100

陶瓷多管除尘器+袋式除尘器

+SNCR-SCR联合法脱硝+双碱法脱硫

99

0.278

0.008

0.06

7200

二氧化硫

28.333

0.85

6.12

90

2.833

0.085

0.612

氮氧化物

56.667

1.7

12.24

80

11.333

0.34

2.448

7200

2.28

0.068

0.492

0

2.28

0.068

0.492

7200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2排放口基本情况

本项目排放口基本情况见表4-3

表4-3  排气筒基本参数一览表

排气筒编号            

排气筒底部            

中心坐标            

排气筒高度m            

排气筒出口            

年排污小时数h            

污染物            

排放速率kg/h            

经度            

纬度            

内径/m            

烟气流速m/s            

烟气温度            

DA001            

118.87391299            

34.32683362            

40            

1.2            

7.368            

80            

7200            

颗粒物            

0.008

二氧化硫            

0.085

氮氧化物            

0.34

            

0.068

3非正常排放及监测要求

1)非正常排放

正常运行情况下,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处理后达标排放。若处理装置未正常运行,处理效率降低时,易造成废气的非正常排放事故。

根据工程分析,假设处理装置设备故障处理效率分别下降为0(发生脱附现象),废气排放及出现概率情况见下表。

表4-4  非正常排放情况一览表

非正常排放源

非正常排放原因

污染物

非正常排放速率(kg/h)

单次持续时间

(h/次)

年发生频次(次/a)

排放量(t/a)

是否达标

DA001              

设备故障

颗粒物            

0.833

0.5

2

0.000833

达标

二氧化硫            

0.85

0.5

2

0.00085

达标

氮氧化物            

1.7

0.5

2

0.0017

不达标

            

0.068

0.5

2

0.000068

达标

根据上表可见,事故情况下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会有一定程度的增加。项目建设运行后,企业应加强对在岗人员培训,对设备运行的管理,保证挥发性有机物处置效率,尽量降低、避免非正常情况的发生。当废气处理设施故障不能短时间恢复时,应通知生产车间停止生产,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生产废气达标排放。

2)监测要求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为生物质锅炉供热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氨。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及《江苏省生物质与锅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4t/h及以上生物质锅炉安装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并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本项目运营期废气监测计划见表4-5

表4-5  有组织废气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DA001排气筒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自动监测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385—2022)

林格曼黑度

1次/月

4、措施可行性分析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中:表7锅炉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生物质锅炉颗粒物防治采用“旋风除尘和袋式除尘组合技术”。因此,本项目采用陶瓷多管除尘+袋式除尘,处理效率可达99%,处理方案可行。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中:表7锅炉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生物质锅炉脱硫采用“石灰石/石灰-石膏法、钠碱法、双碱法、氨法、氧化镁法、烟气循环流化床法、喷雾干燥法、炉内喷钙法、密相干塔法、其他”。因此,本项目采用双碱法脱硫技术,处理效率可达90%,处理方案可行。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中:表7锅炉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生物质锅炉脱硝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低氮燃烧+SNCR脱硝技术、低氮燃烧+SCR脱硝技术、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SNCR脱硝技术、SCR脱硝技术、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因此,本项目采用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处理效率可达80%,处理方案可行。

综上所述处理方案可行。

5、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根据《宿迁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公报》中的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2023年度SO2、NO2、CO、PM10达标,O3、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不达标,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不达标区。项目特征污染物为,由检测数据可知,监测期间监测点处的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中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周边500m内没有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气通过SNCR+SCR联合法脱硝+双碱法脱硫+陶瓷多管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置后,由排气筒(DA001,40m高空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见表4-6

表4-6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排放

口编号

污染物

核算排放浓度

(mg/m3

核算排放速率(kg/h)

核算年排放量(t/a)

主要排放口

1

DA001

颗粒物

0.278

0.008

0.06

二氧化硫

2.833

0.085

0.612

氮氧化物

11.333

0.34

2.448

2.28

0.068

0.492

主要排放口合计

颗粒物

0.06

二氧化硫

0.612

氮氧化物

2.448

0.492

一般排放口

1

/

/

/

/

/

一般排放口合计

/

/

有组织排放总计

有组织排放总计

颗粒物

0.06

二氧化硫

0.612

氮氧化物              

2.448

0.492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污水厂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青伊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1、废水产生量

由工程分析的水平衡章节分析内容知,本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2280m³/a。

厂区员工生活污水污染物浓度一般为COD350mg/L、BOD5180mg/L、SS300mg/L、氨氮25mg/L、TN40mg/L、TP3mg/L。根据相关资料,化粪池COD去除率为40%,生化需氧量(BOD5)的去除效率为15%,SS的去除率为60%,氨氮的去除率为3%,总氮的去除效率为10%,总磷的去除率为15%。

化粪池预处理后确定该项目生活废水产生浓度分别为COD210mg/L,BOD5153mg/L,SS120mg/L,氨氮24.25mg/L,总磷2.55mg/L,总氮36mg/L,排水量为2280m3/a。

本项目废水产排情况见表4-7

表4-7  项目废水产排一览表

产污环节

污染物

产生情况

处理方式

去除效率/%

废水量/m³/a

浓度/mg/L

产生量/t/a

日常生活废水

COD

2280

350

0.798

化粪池

40%

SS

300

0.684

60%

氨氮

25

0.057

3%

BOD5

180

0.410

15%

总磷              

3

0.007

15%

总氮

40

0.091

10%

废水排放总情况

污染物

排放情况

排放去向

执行标准值/mg/L

废水量/m³/a

浓度/mg/L

产生量/t/a

COD

2280

210

0.479

沭阳县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

330

SS

120

0.274

220

氨氮

24.25

0.055

30

BOD5

153

0.349

160

总磷

2.55

0.006

4

总氮

36

0.082

40

外环境排放量

污染物

排放情况

排放去向

执行标准值/mg/L

废水量/m³/a

浓度/mg/L

排放量/t/a

COD

2280

50

0.114

十里长圩

50

SS

10

0.023

10

氨氮

46

0.009

46

BOD5

10

0.023

10

总磷

0.5

0.001

0.5

总氮

12(15

0.027

12(15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沭阳县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的废水能够满足沭阳县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措施可行。

2、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见表4-8至4-11

表4-8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

废水类别

污染物种类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设置是否满足要求

排放口类型

污染治理设施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1

生活污水

COD

沭阳县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

排放

/

化粪池

/

DW001

R

£

R企业总排

£雨水排放

£清净下水排放

£温排水排放

£车间或车间处理设置排放口

2

SS

3

氨氮

4

BOD5

5

总磷

6

总氮

表4-9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信息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废水排放量(m3/a)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间歇排放时段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物种类

浓度限值(mg/L)

1

DW001

118.87440920

34.32538274

2280

沭阳县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

间歇排放

/

沭阳县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

COD

330

SS

220

氨氮

30

BOD5

160

总磷

4

总氮

40

表4-10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排放标准或排放协议

名称

浓度限值/(mg/L)

1

DW001

COD

沭阳县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50

SS

≤10

氨氮

46

BOD5

≤10

总磷

≤0.5

总氮

12(15

表4-11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新建项目)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mg/L)

日排放量(kg/d)

年排放量(t/a)

1

DW001

COD

210

1.596

0.479

SS

120

0.912

0.274

氨氮

24.25

0.184

0.055

BOD5

153

1.163

0.349

总磷

2.55

0.019

0.006

总氮

36

0.274

0.082

全厂排放口合计

COD

0.479

SS

0.274

氨氮

0.055

BOD5

0.349

总磷

0.006

总氮

0.082

3、依托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1)污水处理厂概况及其处理工艺

沭阳县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选址于青伊湖镇工业集中区西南侧,占地6016m2,同时配套规划镇区污水收集管网污水收集干管管线总长约9795m,建设华冲-青伊湖污水泵站、万匹-华冲污水泵站,规模为3000m3/d,主要集水范围为青伊湖工业集中区以及青伊湖镇区        

沭阳县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采用A2/O+转盘滤池+紫外消毒处理工艺,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C标准,最终汇入十里长圩

沭阳县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具体工艺见图4-1

图4-1 沭阳县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图

沭阳县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水质见表4-12

表4-12  沭阳县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

污染物

pH

COD

BOD5

SS

NH3-N

TN

TP

进水水质(mg/L)

6~9

≤330

160

≤220

≤30

≤40

≤4

出水水质(mg/L)

6~9

≤50

≤10

≤10

46

1215

≤0.5

2)水质

沭阳县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本项目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各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接管标准,符合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        

3)处理能力及水量

沭阳县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建华冲-青伊湖污水泵站、万匹-华冲污水泵站,规模为3000m3/d。本项目接管量为7.6m3/d,尚在污水处理厂余量范围内,因此沭阳县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有足够余量接管本项目废水。建设项目排放的废水经沭阳县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十里长圩,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4)接管范围

沭阳县青伊湖镇工业集中区内废水由沭阳县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目前区域污水网建成区域已覆盖,工业集中区及周边企业经厂区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入沭阳县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在沭阳县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内,通过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达接管要求进入沭阳县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十里长圩

因此,本项目污水采用上述措施进行处理是可行的,项目产生的污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5)监测要求

本项目属于非重点排污单位,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污水。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造纸工业》(HJ821-2017),本项目运营期废监测计划见表4-13        

表4-13  废水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企业废水

总排放口

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流量

1次/

沭阳县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1、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噪声污染主要分布在生产车间,锅炉房。针对不同的生产区间、设备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1)对车间内部进行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远离厂界的位置。

2)选择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从源头上减少噪声排放。

3)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隔声装置的措施,如关键部位加胶垫以减小振动或安装隔声罩。

4)运营期间,加强设备日常检查、维护,及时维修和更换。

5)废气治理设备、管道采用降噪材质,管道、泵等采用阻尼金属减震器,接口采用软结构连接等。

经采用各项治理措施,且经过厂房墙体隔声后,降噪量≥20dB(A)。本项目各噪声源分布、源强及治理措施详见表4-14

4-14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声源名称

数量

声源

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m

距室内边界距离/m

室内边界声级/dB(A)

建筑物插入损失/dB(A)

建筑物外噪声

声功

率级/dB(A)

声压级/dB(A)

建筑物

外距离

2

生产车间

成型机

90

75等效值94.54

安装减振垫、隔声装置

50

110

1.2

40

62.50

21

41.50

1m

3

真空泵

2

80等效值83.10

60

110

1.2

30

53.56

21

32.56

1m

4

双螺杆变频空压机

2

85等效值88.01

75

110

1.2

15

64.49

21

43.49

1m

5

切边机

60

75等效值92.78

65

92

1.2

25

64.82

21

43.82

1m

6

打孔机

25

80等效值93.98

65

74

1.2

25

66.02

21

45.02

1m

7

塑封机

15

75等效值86.76

65

48

1.2

25

58.80

21

37.80

1m

8

锅炉房              

生物质锅炉

1

85

30

160

1.2

10

65

25

40

1m

注:以厂区西南角为原点。

2、影响分析

根据声环境评价导则(HJ2.4-2021)的相关规定,选取预测模式根据具体情况作必要简化,计算过程如下:

1)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式

LA(r)=LA(r0)-A

式中:LA(r)-预测点r处A声级,dB(A);

LA(r0)-r0处A声级,dB(A);

A-倍频带衰减,dB(A);

2)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Leqg)计算公式:

Leqg=10lg(

式中:Leqg-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dB(A);

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i声源在T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3)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

Leq=10lg(

式中:Leqg-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4)在环境噪声预测中各噪声源作为点声源处理,故几何发散衰减:

Adiv=20lg(r/r0        

式中: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

经距离衰减、采取治理措施后各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见表4-15

表4-15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

序号

厂界

噪声预测值/dB(A)

噪声标准/dB(A)

超标和达标情况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1

厂界东

55.20

48.98

65

55

达标

达标

2

厂界南

48.49

40.52

65

55

达标

达标

3

厂界西

50.11

41.94

65

55

达标

达标

4

厂界北

51.20

44.07

65

55

达标

达标

由上表可知,项目进入运营期且各主要噪声源采用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作用后,厂界的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2、监测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有夜间生产且周边无敏感点,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造纸工业》(HJ821-2017),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监测计划见表4-16

表4-16  噪声监测计划表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厂界外

昼间

等效连续A声级

1次/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夜间

等效连续A声级

最大声级

(四)固体废物

1、固体废物源强

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桶除尘器粉尘、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锅炉产生的炉渣、石膏

1废边角料

拟建项目在切边、打孔工序产生边角料,类比同类项目,边角料产生量按原料0.3%左右计算,预测产生量25.5t/a,经收集后98%回用于生产,2%沾染灰尘,则拟建项目产生废边角料0.51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边角料不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也不会对环境或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不在危险废物名录内,不属于危险废物,为一般固废,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版)》,废物代码为900-005-S17,定期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2)不合格品

拟建项目在检验工序产生不合格品,类比同类项目,不合格品产生量按产品0.1%左右计算,预测产生量8t/a,经收集后98%回用于生产,2%沾染灰尘,则拟建项目最终产生不合格品0.16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不合格品不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也不会对环境或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不在危险废物名录内,不属于危险废物,为一般固废,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版)》,废物代码为900-005-S17,定期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3)废包装桶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防水剂和防油剂拟使用量共510t/a,包装桶规格为100kg/桶,折算后约5100桶/年,每个空桶约重2kg,则废包装桶年产生量约为1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包装桶不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也不会对环境或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不在危险废物名录内,不属于危险废物,为一般固废,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版)》,废物代码为900-099-S59,定期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4)除尘器粉尘

拟建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除尘器粉尘。根据颗粒物产排源强核算,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尘器粉尘量为5.9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不合格品不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也不会对环境或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不在危险废物名录内,不属于危险废物,为一般固废,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版)》,废物代码为900-099-S59,定期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5)除尘器废布袋

拟建项目会定期对袋式除尘器进行检修或检查,如发现布袋有破损,或除尘效率下降时会进行布袋的更换,由于布袋的材质较厚,一个布袋的重量约4kg,每年布袋更换的数量以4个计,则每年产生的废布袋为0.016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该不合格品不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也不会对环境或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不在危险废物名录内,不属于危险废物,为一般固废,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版)》,废物代码为900-009-S59,定期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6)炉渣

拟建项目在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炉渣。本项目在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炉渣约为40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该不合格品不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也不会对环境或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不在危险废物名录内,不属于危险废物,为一般固废,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版)》,废物代码为900-099-S03,定期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7石膏

拟建项目在锅炉烟气脱硫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石膏。本项目在锅炉烟气脱硫过程中产生的石膏约为6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该不合格品不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也不会对环境或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不在危险废物名录内,不属于危险废物,为一般固废,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版)》,废物代码为900-099-S06,定期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2)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期劳动定员约150人,按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5kg计,则年产生活垃圾22.5t/a,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厂区的垃圾桶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3)本项目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催化剂

1废导热油

拟建项目锅炉使用导热油作为传热介质,循环使用,导热油单次装填量为8t,平均5年更换一次,则导热油年产生量1.6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废物代码:900-249-08,由企业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2)废矿物油

本项目成型机等设备检修会产生少量的废矿物油,废矿物油产生量为0.5t/a,每年更换一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矿物属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由企业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3)废油桶

本项目机器检修会产生少量的废油桶,每桶矿物油约25kg,废桶数目约为20个,每个空桶重约2kg,则废油桶产生量为0.0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油桶属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由企业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4)废催化剂

拟建项目锅炉脱硝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废催化剂,催化剂单次装填量3t,平均5年更换一次,则废催化剂产生量为0.6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催化剂属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772-007-50,由企业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物质(除目标产物,即:产品、副产品外),依据产生来源、利用和处置过程鉴别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判断见表4-17

表4-17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判定表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预计产生量t/a

种类判断

是否属于固废

判定依据

1

生活垃圾

职工日常生活

/

22.5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

2

边角料

切边、打孔

0.51


3

不合格品

检验

0.16


4

废包装桶

原料使用

废包装桶

10.2


5

除尘器粉尘

环境治理

粉尘

5.94


6

除尘器废布袋

环境治理

废布袋

0.016


7

炉渣

锅炉

炉渣

40


8

石膏

环境治理

石膏

6


9

导热

供热

导热

1.6


10

废矿物油

设备维护

矿物油

0.5


11

废油桶

设备维护

含油包装

0.04


12

废催化剂

环境治理

废催化剂

0.6











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2021年)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建设项目的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具体判定结果见表4-18        

表4-18  贮存、去向及管理要求一览表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产生工序

危险特性鉴别方法

主要成分

废物类别

代码

危险

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1

生活垃圾

职工日常生活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及《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

/

/

/

/

环卫处置

2

边角料

切边、打孔

SW17

900-005-S17

/

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

不合格品

检验

SW17

900-005-S17

/

4

废包装桶

原料使用

废包装桶

SW59

900-099-S59

/

5

除尘器粉尘

环境治理

粉尘

SW59

900-099-S59

/

6

除尘器

废布袋

环境治理

废布袋

SW59

900-009-S59

/

7

炉渣

生物质锅炉

炉渣

SW03

900-099-S03

/

8

石膏

环境治理

石膏

SW06

900-099-S06

/

9

导热

供热

导热

HW08

900-249-08

T,I

10

废矿物油

设备维护

矿物油

HW08

900-249-08

T,I

11

废油桶

设备维护

含油包装

HW08

900-249-08

T,I

12

废催化剂

环境治理

废催化剂

HW50

772-007-50

T

2、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贮存场所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危废按要求收集堆放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地面做防渗,危废暂存间设置相应的标识牌。贮存场所要防风、防雨、防晒,避开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必须有泄露液体收集装置;用以存放装有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缝;设计堵截泄露的裙角。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本项目固废仓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固废按要求收集堆放于固废仓库,仓库地面做防渗,设置相应的标识牌。贮存场所要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必须有泄露液体收集装置;用以存放装有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缝;设计堵截泄露的裙角。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0.75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使用其他粘土类防渗衬层材料时,应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一览表见表4-19

表4-19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贮存场所

危险废物

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产生量(吨/年)

占地面积

贮存方式

贮存

能力

贮存

周期

1              

危废暂存区

导热油

HW08

900-249-08

1.6

20m2

加盖桶装

10t

半年

2

废矿物油

HW08

900-249-08

0.5

加盖桶装

3

HW08

900-249-08

0.04

加盖桶装

4

催化剂

HW50

772-007-50

0.6

密封袋装

2)运输过程的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危险废物由有相应处理能力的资质单位进行运输,运输车辆经主管单位检查,持有有关单位签发的许可证,负责运输的司机应通过培训,持有证明文件,有资质单位在事先作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和行驶路线,其中包括有效的废物泄漏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因此,本项目运输方式是可行的。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从环保角度考虑,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可行。

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有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选址相符性见表4-20

表4-20 选址相符性分析

标准

标准内容

相符性分析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①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②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③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④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入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⑤应建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⑥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经分析本项目选址能够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本项目建危废暂存间,面积20m2,危废分区存放在危废暂存间。

本项目危废主要为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催化剂等,不属于易挥发的物体,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危废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铺设防渗材料,危废不会进入地下水和土壤中,不会对项目周围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

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选址相符性见表4-21

表4-21 选址相符性分析

标准

标准内容

相符性分析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①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②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③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④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入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⑤应建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⑥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经分析本项目选址能够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面积20m2,危废分区存放在危废暂存间。本项目危废主要为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催化剂不属于易挥发的物体,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危废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铺设防渗材料,危废不会进入地下水和土壤中,不会对项目周围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

4、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的要求,危废暂存间应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

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规范化设置要求见表4-22

表4-22  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规范化设置要求表

种类

设置规范

图案样式

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              

1、设置位置:采用立式固定方式固定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厂区门口醒目位置,公开栏顶端距离地面200cm处。

2、规格参数:(1)尺寸:底板120cm×80cm。(2)颜色与字体:公开栏底板背景颜色为蓝色(印刷CMYK参数附后,下同),文字颜色为白色,所有文字字体为黑体。(3)材料:底板采用5mm铝板。

3、公开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及电话、环保负责人及电话、危险废物产生规模、贮存设施建筑面积和容积、贮存设施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代码、环评批文、产生来源、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平面示意图、监督举报途径、监制单位等信息

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

1、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内容要求:(1)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应包含三角形警告性图形标志和文字性辅助标志,其中三角形警告性图形标志应符合GB15562.2中的要求。(2)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应以醒目的文字标注危险废物设施的类型。(3)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还应包含危险废物设施所属的单位名称、设施编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4)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宜设置二维码,对设施使用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

2、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填写要求:(1)单位名称应填写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全称。(2)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编码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编码可填写HJ1259中规定的设施编码。(3)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填写本设施相关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4)二维码:设施二维码信息服务系统中应包含但不限于该设施场所的单位名称、设施类型、设施编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以及该设施场所贮存、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名称和种类等信息。              

3、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设置要求:(1)危险废物相关单位的每一个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均应在设施附近或场所的入口处设置相应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危险废物利用设施标志、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标志。(2)对于有独立场所的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应在场所外入口处的墙壁或栏杆显著位置设置相应的设施标志。(3)位于建筑物内局部区域的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应在其区域边界或入口处显著位置设置相应的标志。(4)对于危险废物填埋场等开放式的危险废物相关设施,除了固定的入口处之外,还可根据环境管理需要在相关位置设置更多的标志。(5)宜根据设施标志的设置位置和观察距离按照本标准第9.3条中的制作要求设置相应的标志。(6)危险废物设施标志可采用附着式和柱式两种固定方式,应优先选择附着式,当无法选择附着式时,可选择柱式,设施标志设置示意图。(7)附着式标志的设置高度,应尽量与视线高度一致;柱式的标志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标志牌最上端距地面约2m;位于室外的标志牌中,支架固定在地下的,其支架埋深约0.3m。(8)危险废物设施标志应稳固固定,不能产生倾斜、卷翘、摆动等现象。在室外露天设置时,应充分考虑风力的影响              

贮存设施内部分区警示标志牌

1、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内容要求:(1)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应以醒目的方式标注“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字样。(2)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应包含但不限于设施内部所有贮存分区的平面分布、各分区存放的危险废物信息、本贮存分区的具体位置、环境应急物资所在位置以及进出口位置和方向。(3)危险废物贮存单位可根据自身贮存设施建设情况,在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中添加收集池、导流沟和通道等信息。(4)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信息应随着设施内废物贮存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

2、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设置要求:(1)危险废物贮存分区的划分应满足GB18597中的有关规定。宜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的每一个贮存分区处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2)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宜设置在该贮存分区前的通道位置或墙壁、栏杆等易于观察的位置。(3)宜根据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设置位置和观察距离按照本标准第9.2条中的制作要求设置相应的标志。(4)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可采用附着式(如钉挂、粘贴等)、悬挂式和柱式(固定于标志杆或支架等物体上)等固定形式,贮存分区标志设置示意图。(5)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中各贮存分区存放的危险废物种类信息可采用卡槽式或附着式(如钉挂、粘贴等)固定方式              

包装识别标签

1、危险废物标签的内容要求:(1)危险废物标签应以醒目的字样标注“危险废物”。(2)危险废物标签应包含废物名称、废物类别、废物代码、废物形态、危险特性、主要成分、有害成分、注意事项、产生/收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产生日期、废物重量和备注。(3)危险废物标签宜设置危险废物数字识别码和二维码。

2、危险废物标签的填写要求:(1)废物名称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应参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危险废物”一栏,填写简化的废物名称或行业内通用的俗称;经GB5085(所有部分)和HJ298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其产生来源和工艺填写废物名称。(2)废物类别、废物代码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应参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内容填写;经GB5085(所有部分)和HJ298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并按代码“900-000-XX”(XX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填写。(3)废物形态应填写容器或包装物内盛装危险废物的物理形态。(4)危险特性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包括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和反应性),选择附录A中对应的危险特性警示图形,印刷在标签上相应位置,或单独打印后粘贴于标签上相应的位置。具有多种危险特性的应设置相应的全部图形。(5)主要成分应填写危险废物主要的化学组成或成分,可使用汉字、化学分子式、元素符号或英文缩写等。(6)有害成分应填写废物中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有害的主要污染物名称,可使用汉字、化学分子式、元素符号或英文缩写等。(7)注意事项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组成、成分和理化特性,填写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时必要的注意事项,可参考附录B常见的注意事项用语填写,也可根据废物具体的理化性质填写其他要求。(8)产生/收集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应填写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信息。当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收集危险废物时,在满足国家危险废物相关污染控制标准等规定的条件下,容器内盛装两家及以上单位的危险废物(如废矿物油)时,应填写收集单位的信息。(9)产生日期应填写开始盛装危险废物时的日期,可按照年月日的格式填写。当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收集危险废物时,在满足国家危险废物相关污染控制标准等规定的条件下,容器内盛装相同种类但不同初始产生日期的危险废物(如废矿物油)时,应填写收集危险废物时的日期(10)废物重量应填写完成收集后容器或包装物内危险废物的重量(kg或t)。(11)数字识别码和二维码数字识别码按照本标准第8条的要求进行编码,并实现“一物一码”。危险废物标签二维码的编码数据结构中应包含数字识别码的内容,信息服务系统所含信息宜包含标签中设置的信息。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可利用电子标签等物联网技术对危险废物进行信息化管理。(12)备注危险废物标签的设置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管理需求或按照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填写与所盛装危险废物相关的信息。              

3、危险废物标签的设置要求:(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或收集单位在盛装危险废物时,宜根据容器或包装物的容积按照本标准第9.1条中的要求设置合适的标签,并按本标准第5.2条中的要求填写完整。(2)危险废物标签中的二维码部分,可与标签一同制作,也可以单独制作后固定于危险废物标签相应位置。(3)危险废物标签的设置位置应明显可见且易读,不应被容器、包装物自身的任何部分或其他标签遮挡。危险废物标签在各种包装上的粘贴位置分别为:a)箱类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b)袋类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c)桶类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d)其他包装:位于明显处。(4)对于盛装同一类危险废物的组合包装容器,应在组合包装容器的外表面设置危险废物标签。(5)容积超过450L的容器或包装物,应在相对的两面都设置危险废物标签。(6)危险废物标签的固定可采用印刷、粘贴、栓挂、钉附等方式,标签的固定应保证在贮存、转移期间不易脱落和损坏。(7)当危险废物容器或包装物还需同时设置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标志时,危险废物标签可与其分开设置在不同的面上,也可设在相邻的位置。危险废物标签设置的示意图。(8)在贮存池的或贮存设施内堆存的无包装或无容器的危险废物,宜在其附近参照危险废物标签的格式和内容设置柱式标志牌,柱式标志牌设置的示意图

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上,企业应指定专人专职维护视频监控设施运行,定期巡视并做好相应的监控运行、维修、使用记录,保持摄像头表面整洁干净、监控拍摄位置正确、监控设施完好无损,确保视频传输图像清晰、监控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因维修、更换等原因导致监控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应采取人工摄像等应急措施,确保视频监控不间断。

(五)地下水、土壤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为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本项目项目类别类项目,占地规模16072.55m2,为小型,敏感程度为不敏感,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污染影响类,2021.4.1)的要求,本次评价对土壤、地下水开展以下分析。

1、污染源及污染途径分析

根据本项目特点,营运期能造成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途径主要包括:主生产区、矿物油等物料的仓储区、危废暂存区域等。在这些区域,使用或存储不当引起泄漏或渗漏,有可能会污染地下水。

2、防控措施

1)源头控制

从污染物源头控制排放,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管道采用双路管道,管道材质采用耐磨耐腐材料,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发生故障,应立刻停工整修。

生产厂房内及厂房临近的外地面均为水泥砌筑面,防渗透能力强。生产区域拟采取的控制措施:使用的原辅料不会被雨水淋渗,并按规定分类分区分片设置,有专人进行管理。使用的矿物油均为专用油桶盛装,存放在专门的库房内,在加强日常管理、正常储存和使用的条件下,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

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存储和管理。

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设置渗滤液收集输送系统,委托有相应处理能力的资质单位收集、运输、处置。可有效避免渗滤液进入土壤、地下水环境。

2)分区防控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将厂区内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及其他区域,防渗设计应根据污染防治分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方案。

重点防渗区:是指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且包含有机污染物)泄漏后,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主要包括主生产区、矿物油等物料的仓储区、危废暂存区域等。

一般污染防治区:是指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无有机污染物,均为一般污染物)漏后,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系统、检验包装区员工生活区、办公楼等。

本项目地下水防渗分区防控要求见表4-23

表4-23  本项目防渗分区防控一览表

防渗分区

污染防治区域及部位

防渗技术要求

重点防渗区

主生产区、矿物油等物料的仓储区、危废暂存区域

不低于6.0m厚等效黏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一般防渗区

污水处理系统、检验包装区、员工生活区、办公楼

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或参照GB16889执行

简单防渗区

其他区域

一般地面硬化

3)跟踪监测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涉重金属、难降解类有机污染物等重点排污单位土壤、地下水每年至少监测一次”,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难降解类有机污染物,可不进行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

4)应急响应

本项目为一次性可降解纸浆模塑产品生产项目,在加强日常管理,妥善保存,通过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措施后,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发生污染地下水的风险较低。

要求企业在日常例行监测中,一旦发现地下水水质监测数据存在异常,应尽快核实数据,确保数据可靠性,由专人负责数据分析,并密切关注生产设施运行情况,及时了解厂区生产异常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同时加大监测频率和监测密度,及时分析地下水质变化动向。

要求企业在制定环保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制定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并于其他应急预案想协调,地下水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应急预案的日常协调和指挥机构;(2)相关人员在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和分工;(3)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确定,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和潜在污染可能性评估;(4)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状况和人员、装备情况,平常的训练和演习;5特大事故的社会支持和援助,应急救援的经费保障。

(六)生态

本项目位于沭阳县青伊湖镇后乡工业园区8号,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3号)的要求,不开展此项分析。

(七)环境风险

1、环境风险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计算公式: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量,t;

Q1、Q2…Q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临界量,t。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的相关内容,本项目营运期涉及到的环境风险物质为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催化剂,本项目危险物质与临界量的比值Q计算表见表4-24

表4-24  危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计算表

序号

物质名称

主要成分

风险物质

CAS号

临界量(t)

最大存在量(t)

q/Q

物质的量

风险物质的量

2

废导热油

矿物油

矿物油

/

2500

1.6

1.6

0.00064

3

废矿物油

矿物油

矿物油

/

2500

0.5

0.5

0.00004

6

含油废桶

含油废桶

/

100

0.04

0.04

0.0004

7

废催化剂

废催化剂

废催化剂

/

100

0.6

0.6

0.006

合计(Σq/Q)

/

/

/

/

/

/

0.00708

根据计算可得,Q<1,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应进行简单分析。

2、环境风险识别

表4-25  风险源分布情况

风险单元

环境风险物质

可能影响途径

危废仓库

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油桶、

废催化剂等

泄露/火灾

原料仓库

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

火灾

矿物油

泄露/火灾

成品纸板

火灾

成品仓库

一次性可降解纸浆模塑

火灾

废气处理设施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化物、氨

超标排放

3、可能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

本项目涉及有毒有害的物质主要为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催化剂等,贮存过程中发生导热油、矿物油等物料泄漏,危废厂内转移输送中发生泄漏,将对周边区域的土壤、水体、环境空气及生态环境等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本项目原料为成品纸板,成品为一次性可降解纸浆模塑,如遇明火、火花则可能发生火灾事故,产生次生有毒气体(一氧化碳、烟尘及相关有毒的挥发性气体),对大气环境和水环境造成影响;生产过程中由于废气治理设备故障、长时间停电或者人员操作不当等,导致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化物、氨等)超标排放,将污染周边大气环境,并有可能对下风向居民身体健康产生影响。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减轻环境风险,采取以下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1)从生产管理、工艺技术设计、自动控制设计、电气及电讯、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等方面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2)设置专职安全员,注重引鉴同类生产工艺中操作经验,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提高操作人员业务素质。

3)规范各类危险化学品贮存,本项目的矿物油,需定期检查其包装的完整性,加强风险源监控。

4)制定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5)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和违章建筑内,应当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6)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有接地装置。除尘器布置在室外,并有防御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场所。除尘器采用防爆除尘器,并配套相应的防爆风机,通风管道上应设置泄爆片。

7)每天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及时对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

8)生产场所严禁各类明火,需在生产场所进行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本项目涉及到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风险源分布情况、可能影响途径、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4-26

表4-26  危险物质、风险源分布、可能影响途径及风险防范措施表

建设项目名称

一次性可降解纸浆模塑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江苏省

宿迁市

(/)区

沭阳县

沭阳县青伊湖镇后乡工业园区8号

地理坐标

经度

118度52分26.714秒

纬度

34度19分33.962秒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废导热油最大储存量为1.6t储存危废暂存间,存储矿物油最大储存量0.5t,存库油库,废矿物油最大储存量0.5t储存危废暂存间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

如果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出现操作不当、贮存容器破损、贮存场所防腐、防渗材料破裂等事故,发生泄漏,而污染土壤、地下水。且此类物质遇火易燃烧,一旦引发火灾、爆炸事故,或遇热,物质本身燃烧产物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伴生/次生污染。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①总体要求:车间、原料贮存仓库、危废暂存间等场所均需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相应防火等级和建筑防火间距要求来设置各生产装置及原料贮存区、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辅助生产区和仓库尽可能集中设置。并需要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 3795—2020)等文件的规定完善相关应急管理措施和手续。

②控制与消除火源:按规定应设置禁火区域,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和维修等采用防火工具,并制定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并有监管人员在场方可进行。使用防爆型电器,严禁钢制工具敲打、撞击、抛掷。厂区在禁火区域安装避雷装置。

③安全、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安全消防设施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开发建设同步进行,各项建设必须执行国家有关防火规范,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提高预防和扑救能力。加强区域交通、通信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重特大火灾实施消防力量的区域调动。消防供水主要以城市供水管网为主,建设城市供水管网消火栓系统,在配水管网建设时,应按同一时间发生两次火灾进行管网校核,保证充足消防用水,配水管网按照换装布置。

④危废贮存、运输过程风险防范:危险固废转移或外送过程可能存在随意倾倒、翻车等事故,从而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对于运输人员随意倾倒事故,可以通过强化管理制度、加强输送管理要求,执行国家要求的危废“五联单”等措施来避免;应委托专业单位进行输送。且一旦运送过程发生翻车、撞车导致危险废物大量溢出、散落以及贮存区出现危险废物泄漏时,相关人员立即向本单位应急事故小组取得联系,请求当地公安、交警、环保部门或城市应急联动中心的支持

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八)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4-35。

表4-35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名称

装饰材料加工、销售项目

类别

污染源

污染物

治理措施(建设数量、规模、处理能力等)

处理效果、执行标准或拟达要求

环保投资(万元)

完成时间

废水

生活污水

COD、BOD5、SS、NH3-N、总氮、总磷

化粪池

青伊湖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0

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废气

生物质锅炉

颗粒物、SO2、NOx、氨

SNCR+SCR联合法脱硝+双碱法脱硫+袋式除尘器+陶瓷多管除尘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

60

噪声

生产设备

噪声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低噪声设备

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20

固废

生产生活

生活垃圾

垃圾桶若干

妥善处置

30

一般工业固废

一般固废暂存间30m2

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危险废物

危废暂存间20m2

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事故应急措施

1个60m3事故应急池

杜绝事故性排放

10

环境风险管理

编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制度、各类应急物资等

符合应急管理要求

30

清污分流、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流量计、在线监测仪等)

设1个污水排放口和1个雨水排口,排放口规范化设置;排口设立标识。

符合环保要求

20

环保投资合计

200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有组织

DA001

颗粒物

SNCR+SCR联合法脱硝+双碱法脱硫+陶瓷多管除尘器+袋式除尘器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气黑度

/

汞及其化合物

/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接管前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青伊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厂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C标准后外排。

声环境

生产车间

dB(A)

减振、隔声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GB12348-2008)

电磁辐射

固体废物

项目设置面积为30m²的一般固废堆放场所。一般固废堆放场所选址,运行等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 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项目设置面积约20m²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由专人负责管理,贮存室内应有隔离设施、防风、防晒、防雨、防渗、防火设施。危废贮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合理有效处置,总量指标为0。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暂存区、仓库、生产车间采取防渗措施

生态保护措施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进行全厂风险防范措施管理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应执行排污登记管理;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和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等有关要求,制定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例行监测;项目要保证环保投资落实到位,实现“三同时”;设立专职环保管理部门和人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等,制定详细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并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切实落实排污登记制度、报告制度、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和监控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环保责任制、环境监测制度、应急制度、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等。


 

六、结论

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综上所述,本建设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风险防范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基础上,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t/a)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 1 \* GB3 \* MERGEFORMAT |}

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

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 3 \* GB3 \* MERGEFORMAT |}

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 4 \* GB3 \* MERGEFORMAT |}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 = 5 \* GB3 \* MERGEFORMAT |}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 6 \* GB3 \* MERGEFORMAT |}

变化量

{ = 7 \* GB3 \* MERGEFORMAT |}

废气

颗粒物

/

/

/

0.06

/

0.06

+0.06

二氧化硫

/

/

/

0.612

/

0.612

+0.612

氮氧化物

/

/

/

2.448

/

2.448

+2.448

/

/

/

0.492

/

0.492

+0.492

废水

COD

/

/

/

0.479

/

0.479

+0.479

SS

/

/

/

0.274

/

0.274

+0.274

氨氮

/

/

/

0.055

/

0.055

+0.055

BOD5

/

/

/

0.349

/

0.349

+0.349

总磷

/

/

/

0.006

/

0.006

+0.006

总氮

/

/

/

0.082

/

0.082

+0.082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

/

/

22.5

/

22.5

+22.5

边角料

/

/

/

0.51

/

0.51

+0.51

不合格品

/

/

/

0.16

/

0.16

+0.16

废包装桶

/

/

/

10.2

/

10.2

+10.2

除尘器粉尘

/

/

/

5.94

/

5.94

+5.94

除尘器布袋

/

/

/

0.016

/

0.016

+0.016

炉渣

/

/

/

40

/

40

+40

石膏

/

/

/

6

/

6

+6

危险废物

废导热油

/

/

/

1.6

/

1.6

+1.6

废矿物油

/

/

/

0.5

/

0.5

+0.5

废油桶

/

/

/

0.04

/

0.04

+0.04

废催化剂

/

/

/

0.6

/

0.6

+0.6

注:{ = 6 \* GB3 \* MERGEFORMAT |}={ = 1 \* GB3 \* MERGEFORMAT |}+{ = 3 \* GB3 \* MERGEFORMAT |}+{ = 4 \* GB3 \* MERGEFORMAT |}-{ = 5 \* GB3 \* MERGEFORMAT |};{ = 7 \* GB3 \* MERGEFORMAT |}={ = 6 \* GB3 \* MERGEFORMAT |}-{ = 1 \* GB3 \* MERGEFORM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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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天空

广州华工环源绿色包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十载专注于纸浆模塑成套技术及生产线的研发、制造,为行业提供全方位的整体解决方案。
凭借着专业的工艺技术、强大的产品开发能力、配套的模具技术和制造支持,健全的设备制造、安装、培训、售前和售后服务组织架构体系,以及近三十年的行业经验积累,确保华工环源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优良产品和全方位的满意服务。赢得了越来越多客户的认可与信赖,成为了全球纸浆模塑行业重要的设备和制品供应商之一。 
华工环源为全球有志于投身环保事业的朋友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 
官网:www.pulpmoldingchina.cn

设计可持续包装不单只是使用环保或回收材料而已,还须具备能让使用者立即停下来思考的创意美学。在消费者选购产品的过程中,商品包装必须在几秒钟内赢得其青睐并引发省思,因此整体包装得让消费者一眼就觉得它美观、安全且对环境友善。若设计师能成功将这些讯息整合到包装设计中,商品自然会在竞争激烈的超市卖场与电商中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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