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云赌场”抽头渔利,转账入款97万!

政务   2024-07-30 22:14   江西  





网络游戏日益盛行

一些不法分子打起歪心思

企图通过网络平台

“组局”赌博

案情回顾



2023年6月,被告人毛某某在某款棋牌类APP上实名注册并组建“亲友圈”,组织李某某、余某某、占某某、黄某等参赌人员在该APP内玩“十三水”赌博。

其间,毛某某利用何某某支付宝账号购买相关游戏道具,共收款28万余元。此外,毛某某还借用何某某的银行账号并绑定到自己的微信,用来接收赌资并进行赌资结算,该微信账号转账入款共计97万余元,转账出款共计86万余元。毛某某根据玩家输赢数额每场抽水,共获利3万元。




法院审理



玉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某在网络平台上组织人员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被告人毛某某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毛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开设赌场、参与赌博害人害己

切勿贪图一时非法之利

触碰法律底线


来源:综合玉山法院

编辑:余政宣

校稿:郑 

审核:晏华勇

    

往期推荐

    


学习专栏:《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详细解读




余江政法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有趣的灵魂在等你
 投稿邮箱:1819233733@qq.com

                                   


余江政法
通过发布政法工作动态,开展政法宣传,提供预警信息,加强与群众互动,从而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平安、法治、和谐余江建设。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