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志》记载,1984年依据国务院“在经济往来中重合同守信用”的精神,上海率先在徐汇区、南市区(原)、静安区、卢湾区(原)、虹口区等的集体工业企业中试点开展“重合同守信用”(当时的称法)活动,是全国最早开展这项活动的地方之一。
上海将“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扩大到黄浦区、杨浦区、石化地区(原)和上海县(原)。1988年,原上海市工商局统一标准、申报要求、考核等,推广到全市范围。
原国家工商总局将“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改称“守合同重信用”。
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本市在全国率先进行改革,探索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走向社会化和市场化,成立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
原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再直接组织实施本市“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改为指导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评价,形成社会组织推荐、企业自律参加、中介机构评估的企业合同信用评价体系。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成立后,强化对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的业务指导。今年,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迎来成立20周年,本市共有4.22万户企业成为全国或上海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实现企业诚信经营和自律发展,加强合同规范是“牛鼻子”。中国商飞公司是实现我国民用飞机产业化的主要载体,年均签订合同约4000份,公司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通过“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使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率持续保持100%,通过合同规范实现企业高质量提升。上海春秋旅行社从80年代初中山公园2平方米铁皮棚起家,是较早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企业,旅游业务产生海量合同,“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促使企业合同管理更合规,现企业已经成为旅游、航空等多元化业务发展的上市公司。
下一步,“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将进一步发挥企业履约合规引领作用,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康健有序发展。
供稿:市局网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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