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扶持,十年内不能迁出?违反《条例》了!

政务   2024-11-06 18:03   上海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九条对政策措施不得含有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的审查标准作了规定,其中第一项明确,政策措施不得含有限制制外地或者进口商品、要素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经营者迁出,商品、要素输出的内容。



详细内容让我们通过

《沪小狮讲条例》第二集短片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受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

的方式:




1. 电话:(021)52564593(工作日9:00—17:30)

2. 信箱: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和价格监督管理办公室,邮编2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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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原文


供稿:市局反垄断价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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