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下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
会议任命杨正根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会议决定:杨正根代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完)
相关阅读
公开资料显示,杨正根,男,汉族,1965年10月生,江西广丰人,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一级高级法官。
杨正根 资料图片
1988年7月,杨正根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其间曾在增城县人民法院锻炼。1991年7月,他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4年9月,他脱产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攻读博士学位。
1997年7月,他任广东省清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助理调研员。2000年3月,任广东省清远市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1年3月,任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2008年10月,任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明确正厅级。
2010年12月,他进京挂职,先后担任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司长、政策法规司司长。2016年11月,返粤任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副书记(保留正厅级),次月任副主任。
2018年5月,他重返政法系统任职,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其间兼任广东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2021年7月,任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21年11月,他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次年1月去代转正,直至今年10月赴广西任职。
今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茅仲华进京履新,已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end-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公众号联络:18878871800、mich7164(微信)
点“在看”得到一朵小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