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女子暴力杀夫,法庭从轻发落……真相令人叹息!

民生   2024-11-28 16:50   广西  

相关阅读南宁4岁女孩遭母亲虐待,妇联公安法院等撑起保护伞!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对施暴人或者潜在施暴人形成法律震慑,广西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辖区内的典型案例(全文),其中第4个案例披露:大新县女子谭某暴力致丈夫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基本案情】


被告人谭某(女)与被害人陆某(男)自2002年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子女。二人平日因生活琐事经常争吵甚至发生肢体冲突。


2023年11月某日晚,陆某因呕吐而怀疑谭某下毒遂与谭某争吵。次日6时许,陆某与谭某在二人位于大新县某村家中因争吵继而发生打斗,在打斗过程中,谭某拿起一块砖块砸向陆某头部,陆某受伤倒地并大声呼救。


谭某害怕陆某求救声引来他人,又持砖块继续击打陆某头部、腹部,并用脚踢其身体,见陆某无法动弹后骑摩托车逃离现场,当日逃跑至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鉴定,陆某符合被人持钝器(如砖块类)多次打击头面部导致大失血联合颅脑损伤作用死亡。


【法院审理】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被告人谭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鉴于本案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双方在共同生活中未能相互忍让宽容,致矛盾不断升级,对被告人量刑时酌予从轻考虑。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谭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官说法】

家暴不是家庭纠纷。披上“家”的外衣实施的暴力仍是暴力,实施家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案例告诉我们,因家庭生活琐事引起的夫妻矛盾,如果未能相互忍让宽容,不及时化解,容易导致矛盾升级,甚至可能因此引发刑事案件,结局是惨痛的。


夫妻双方因缘分牵手,共同生活,本应是最亲密的人,遇到矛盾应当和平解决,不应发生暴力冲突,否则不仅可能会伤人性命,也会使自己踏入深渊。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遇到矛盾尽量和平解决,避免引发恶性刑事案件,危害社会安全和稳定。

-end-

|内容来源:崇法之疆 作者 崇左中院民一庭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公众号联络:18878871800、mich7164(微信)

戳☛  特价影音VIP会员
特价话费
优酷、爱奇艺、腾讯音乐、腾讯视频
喜马拉雅、电影票、饿了么等
儿童舞台剧《海底两万里》来南宁


更多吃喝玩乐
可点击进入女友邦福利社主页
十万大山温泉  39.9元抢洗衣3件  瑞幸咖啡10次卡等

-广告-

 轻奢小样特购
点击嗨南宁公众号菜单,或回复:小样
轻奢特购,花小钱,享大牌,保正品!
香奈儿  赫莲娜  迪奥口红买一送二

更多城市资讯
可点击进入嗨南宁主页

点“在看”得到一朵小金花


嗨南宁
嗨南宁,陪你嗨南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