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聚焦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范围,多地有了新动向。广东佛山市,河南郑州市、濮阳市和南阳市,以及辽宁鞍山市已经明确,2025年春节可以有序、限时或在限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在山东,烟台栖霞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海阳市明确相关范围,并附上高清地图;青岛即墨区扩大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黄岛区、莱西市也相继发布最新通告。在过去的2023年和2024年,多地对“全面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政策作出调整、松绑,河南、广东、山东、辽宁等多地将“禁止”改为“限制”,民众在特定时段和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多地可限时有序燃放烟花爆竹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发布通告,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段包括:农历春节(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其中,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春节期间的8时至23时,其他法定节日的10时至22时。
河南郑州市规定,烟花爆竹限定燃放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腊月二十三)早7时至23时;1月28日(除夕)早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时至23时;2月12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重污染天气期间禁止燃放。郑州市发布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图片来源:官方网站
河南濮阳市规定,2025年春节期间可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龙年的小年(2025年1月22日)全天;龙年的除夕(2025年1月28日)至蛇年的正月初五(2025年2月2日)全天;蛇年的元宵节(2025年2月12日)全天。山东多地出台燃放管理规定
烟台栖霞市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草拟了《栖霞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征求意见稿),2024年11月28日已在栖霞市政府网站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烟台海阳市明确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范围。该市规定,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范围内,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其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按照《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海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图。图片来源:官方网站
青岛即墨区规定,空气重污染期间(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全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时段以公告预警信息为准。全区区域内,因重大公共节日、庆典需要举办大型焰火活动的,承办者应当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时间、地点燃放。
青岛黄岛区规定,黄岛区行政区域内,禁止制作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内,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之外,不得销售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全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青岛莱西市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五百元罚款。
莱西市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图片来源:官方网站
每年春节,烟花爆竹是“禁”还是“放”,都会成为公众讨论的热门话题。此前,在2023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备案审查报告公布多起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这一案例。报告在谈及该案例时称:“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公民和企业对全面禁止性规定提出审查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审查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制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于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规定。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介绍,全国人大法工委对全面禁燃令提出修改,是法工委履行自己备案审查职能的体现。需要注意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所说的“不合法”,指的是“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而非“全面放开”,不加任何限制。因为根据现有法律,在一些情况下是允许地方政府在烟花燃放的区域、时间、种类上作出限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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