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河北网站发布了任丘市医疗保障局于12月16日作出的“任医保罚字﹝2024﹞第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现查明,任丘市第二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以上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15条的相关规定。任丘市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38条及《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第16条、第17条的相关规定,对任丘市第二人民医院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损失的医保基金贰拾肆万壹仟伍佰叁拾伍元伍角柒分(241535.57元)(已退回的不再重复执行);2.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违法行为处造成损失医保基金的1倍罚款捌万陆仟玖佰捌拾玖元整(86989.00元),对串换医用耗材、诊疗项目的违法行为处造成损失医保基金的1.25倍罚款壹拾叁万柒仟陆佰捌拾玖元伍角叁分(137689.53元),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处造成损失医保基金的1倍罚款肆万肆仟叁佰玖拾肆元玖角伍分(44394.95元),共计罚款贰拾陆万玖仟零柒拾叁元肆角捌分(269073.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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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发布君悦府小区二期、泽信•云尚四期两个小区的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意见。
据悉,颐和君悦府小区二期项目位于永安大道以西,熙平路以北,项目包括:2#、3#、5#、13#、15#、20#楼,项目开发商为沧州东塑恒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泽信•云尚四期项目位于永乐大道以东,兴业路以南,项目包括:D区28#-33#楼、垃圾收集站、地下车库四,项目开发商为沧州泽信盛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