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凝聚“她”力量,增强基层妇联组织的战斗力、创造力和凝聚力,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10月30日下午,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妇联第二次代表大会顺利召开,圆满完成妇联换届选举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同福,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伟,副局长柳莉及37名妇女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内容,选举产生江宁区司法局妇联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5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
新当选的江宁区司法局妇联主席陈静作表态发言。她表示在局党组和区妇联的关心指导下,她将不负重托,团结服务好全局妇女,充分展现妇女自身价值,为区司法局女性打造“温暖娘家”。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同福就进一步发挥新一届妇联组织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的功能和作用,最大限度地激发妇女实干担当的动力,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汇聚巾帼之力,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强定力。二是提升巾帼之能,在加强妇联自身建设上出实招。三是彰显巾帼之美,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上勇担当。四是激扬巾帼之志,在推动工作争先创优上立新功。
此次换届选举的成功举行,不仅为江宁区司法局妇联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全区妇女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接下来,江宁区司法局妇联将践行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妇女十三大的号召,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引领、联系与服务作用,带领江宁区司法局妇女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