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抓重点、破难点、呈亮点,把司法所建设成为服务群众的示范窗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实战平台、基层法治建设的沟通桥梁,推动司法所工作整体跃升。日前,区司法局印发《关于命名首批“枫桥式司法所”的通知》,命名湖熟司法所、麒麟司法所为首批“枫桥式司法所”。
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践中探索出“门诊—会诊—急诊”的“三诊疗”工作法:设立邻里纠纷、劳动争议、访调对接、公调对接四个专业“门诊”,运用“门诊”分类处理常见的矛盾纠纷,筑牢“问诊把脉”的第一道防线;整合综治、派出所、劳保、综合执法、社区等单位多元精干力量,通过“会诊”联合调处“疑难积案”等重大纠纷,拟定“一案一策”个性化方案进行化解;建立人民调解24小时值班响应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启动纠纷调处机制,采用“急诊”集中力量“对症下药”,迅速处置非正常死亡、群体性纠纷等突发事件。近五年来,湖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三诊疗”工作法指导和化解矛盾纠纷10815件,其中各级领导交办纠纷案件293件,重大非正常亡人纠纷41件、重大信访案件37起、重大群体性案件2件。
某施工队在人居环境建设工程中使用重型机械,机械震动致使居民刘某房屋局部开裂以及门前道路损坏,刘某情绪激动,躺在挖机前面阻止施工,并声称要施工队赔偿其房屋,将其近250平方米的房屋全部推倒重建。调解员实地勘察了解到:刘某房屋系自建房,仅少量使用钢筋结构,房屋开裂后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需要尽快修缮。调解员随即组织“面对面”调解,刘某坚持要求重建房屋,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之后调解员调整策略,以“背靠背”方式,分别与双方沟通,以刘某自身安全为出发点,分析当前季节降水量大,应尽快维修房屋、路面,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同时引导其提出合乎情理法的诉求,告知其阻拦施工的做法会延误工期、造成施工队损失,于自身诉求不利。同时,以居民人身安全为切入点,劝导施工队给予刘某合法合情赔偿,尽快恢复正常施工进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施工队负责维修路面,并给予刘某合理赔偿,供刘某自行维修房屋。双方矛盾有效化解,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来源:江宁区司法局
编辑:陈静
审核:苏克刚
发布:周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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