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

政务   2024-10-12 11:22   江苏  


2024年10月11日,我区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扩大)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江宁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衔接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听取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江宁生态环境局关于行刑衔接工作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加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使用管理工作,重点要做到“三个好”。

1
“建得好”

区司法局要发挥好牵头、指导、督促职能,深入推行和完善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服务保障区委区政府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水平。

2
“管得好”

严把“政治关”“业务关”“考核关”,通过定期培训、动态监管、年度述职等形式,建立健全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全周期闭环管理体系,形成能进能出、合理更新的动态管理机制。

3
“用得好”

安排、引导法律顾问深度、全流程融入江宁高质量发展进程,找准切入点、突破口,积极开展相关法律课题研究和法律服务,当好依法治区的“智库外脑”。各单位也要把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好、使用好、管理好,推动全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会议强调,各职能单位要强化主体意识、协同意识、程序意识,深入一线抓好法律实施,下功夫破解行刑衔接工作的“中梗阻”,努力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的问题,确保行刑衔接机制规范顺畅推进。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把行刑衔接工作与日常执法监管统筹起来,既要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又要把案件是否涉嫌刑事犯罪作为案件结果审查的重要部分,坚决杜绝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现象。对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加强研判,及时移交行政机关依法处置。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行刑衔接方面的案例宣传,共同营造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江宁在行刑衔接工作中形成实效、形成特色。




来源:江宁区司法局

编辑:陈静

审核:苏克刚

发布:周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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