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出台全市首个涉外法律服务智库管理办法

政务   2024-11-20 17:33   江苏  





近日,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印发实施《江宁区涉外法律服务智库使用管理办法》,为全区涉外法律服务智库建章立制。《办法》规范江宁区涉外法律服务咨询专家库的建设、运行及管理机制,为充分发挥专家智库的参谋智囊作用,以高质量智力为服务江宁涉外法治提供制度保障。

01
严格准入退出机制,高标准遴选入库专家

 《办法》按照“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的原则,结合江宁涉外法治工作实际,明确入库专家的基本条件、主要职责、权利义务、使用规定和服务保障,并从政治素质、职业操守、理论水平、实务经验等方面规定入库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办法》细化专家入库及退出程序,全流程规定专家遴选的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任程序,并明确解聘的情形及其程序,确保入库专家的专业性、代表性和均衡性。

02
规范运行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参谋作用

  《办法》明确入库专家作为法治“外脑”提供具体服务的范围,包括参与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宣传培训、地方立法等制度建设、重大行政决策的咨询论证评估、重大法律实务问题咨询论证、涉外法治研究及服务工作。《办法》明确提出支持专家独立开展工作,要求有关部门为入库专家参与课题研究、调研论证、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活动提供支持,并认真研究吸纳入库专家的意见建议,需要时可出具采纳情况。

03
完善管理评价机制,推动专家库提质增效
《办法》要求入库专家开展工作时必须客观、公正、独立并对所提出的意见负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得从事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形象的活动,不得利用咨询专家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为充分掌握入库专家开展工作情况,《办法》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和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动态更新入库专家资质、法律咨询服务项目、成效成果等台账信息,定期开展入库专家满意度调查,有关情况将作为入库专家续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来源:江宁区司法局

编辑:陈静

审核:苏克刚

发布:周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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