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为获取好处费的刘某,仍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最终,刘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日前,盘山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已缴纳1000元,保证金抵缴3000元);被告人刘某上缴的违法所得5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责编:范铁宝
编辑: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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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为获取好处费的刘某,仍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最终,刘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日前,盘山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已缴纳1000元,保证金抵缴3000元);被告人刘某上缴的违法所得5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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