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基金监管百日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市县两级医保部门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全面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有效防范基金安全风险,始终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市范围形成了强有力震慑。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乌兰察布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以下5家定点零售药店主动申请解除医保协议,协议解除后5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协议关系不再存续,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主动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药店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贯标码 |
1 | 内蒙古智恒医药有限公司 | P15092901126 |
2 | 内蒙古自治区万世康药品有限公司 | P15092800906 |
3 | 内蒙古永成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惠民药店 | P15092800448 |
4 | 四子王旗陈氏大药房有限公司 | P15092900219 |
5 | 乌兰察布市新特新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察哈尔右翼后旗振兴门店 | P15092800458 |
欢迎广大参保人对定点医药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474—8248323、0474—8241440。
内容来源: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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