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自2024年11月13日起,在我县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登记备案类型为二轮电动自行车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开始(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备案地点:兴和县交管大队车管所大厅
四、登记备案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
3、出厂合格证明或(3C认证书);
4、电动二轮自行车。
五、关于费用
登记备案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兴和县大队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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