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兴和农业产业园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字〔2012〕29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字〔2013〕42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及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乌兰察布兴和农业产业园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城关镇八十三号村、北官村、二台子村、西官村。本项目的建设可改善地区能源结构,符合国家能源政策,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符合地区发展战略定位,促进当地资源合理配置,对推动当地农业及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本工程新建兴旺变—农业产业园变110kV线路,起点:兴旺220kV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讫点:拟建农业产业园110kV变电站,线路全长约13.5km,其中单回架空架设约13.0km,单回电缆直埋排管敷设0.45km,利用兴旺变站内电缆沟敷设0.05km。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5013万元。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施工期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扬尘、污水及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间的安全影响,如机械伤害、电气伤害、火灾等;施工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等因素。
三、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征求本项目所涉及的群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3)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该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可将意见或建议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反映,表达对本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加完善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22日
联系人:闫罕珏
联系电话:15144845887
地址: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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